【中医师承公证章】
尊敬的公证处工作人员:
我,[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为[证件号码],特此委托[受托人姓名]为我办理中医师承公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在此郑重声明并保证以下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
1、我所签署的中医师承公证申请表是真实有效的,我所提供的所有信息和证明材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2、我与[受托人姓名]之间存在合法的亲属关系或师生关系,且双方已经就继承中医技艺达成了共识,并签订了书面协议。
3、受托人在继承中医技艺过程中,遵循了中医药行业的职业道德和规范,没有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
4、受托人已经具备从事中医临床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能够独立承担中医诊疗工作。
5、我所委托的中医师承公证事项不涉及违法违纪、侵犯他人权益等行为。
6、我所委托的中医师承公证事项不涉及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等情形。
7、我所委托的中医师承公证事项不涉及其他可能影响公证效力的因素。
8、我所委托的中医师承公证事项不涉及其他需要公证保护的合法权益。
9、若因我方提供的信息不实或故意隐瞒事实,导致受托人无法履行中医师承公证职责,我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10、若受托人在中医师承公证过程中出现违法行为,我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是我真实意愿的表达,如有虚假,愿承担法律责任。
委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公证处印章:
注:本公证章仅为示例,实际使用时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在办理中医师承公证时,务必确保所有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专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