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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与非手术?

心脏永久起博器植入术是I类,《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上明确指出: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博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有指证用抗菌药物预防

在还没有做细菌培养+药敏实验前,如何选用抗生素?

可根据患者感染的部位、严重程度、院外、院内感染情况、各种治疗指南、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情况综合考虑来选择使用抗菌药物,待培养结果出来后在进行调整。但必须有经验使用抗菌药物的情况说明,既是选用某种抗菌药物的经验依据。

谁有医院临床药物遴选制度

孕产妇及儿童用药遴选制度为加强孕产妇及儿童药物临床用药管理,保障孕产妇及儿童临床用药安全,我院建立孕产妇及儿童药物遴选制度规定内容如下: 1、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在主任委员的领导下,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全体委员会议。2、审查我院孕产妇及儿童用药情况,并随时根据临床用药和市场新药信息,定期或不定期调整和补充本院用药目录 3、审查监督每月由药剂科提出的西药、化学试剂、中成药、中药饮片的购药计划,并尽可能购进些儿童专用药品和剂型。 4、上级有关文件规定,通过和严查本院的购儿童专用药品的渠道和有关单位五证(经营许可证、合格证、营业执照、外联员身份证、工作证)。 5、审核临床科主任提供给药剂科的新品种购入的使用报告,以及新制剂品种的临床观察。并定期对我院药品供应目录中孕产妇及儿童药物进行评估。对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药物及时采取停购,清退等措施,并妥善处理。 6、听取由药剂科提供的本院孕产妇及儿童药物药物使用情况,组织评价本院所用药物的临床疗效与安全性,提出淘汰药品品种意见。 7、加强规范孕产妇及儿童药物临床使用情况的管理,临床应用时严格掌握用药指征,用药剂量,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了解孕产妇及儿童禁用和慎用的药物,并期开展专项处方和医嘱点评,有针对性的提出干预措施。 8、定期对临床医师和药师人员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药品管理法《执业医生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中国国家处方集》及临床诊疗指南。 到临床药师网网站查看回答详情>>

抗菌药物的分类

近日,卫生部等部门公布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抗菌药物根据疗效、安全性和适应症将被分为非限制类、限制类和排除类三类。 其中,非限制类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实安全、有效,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限制类抗菌药物是根据患者状况、适应症或药品处方量等进行限制使用的抗菌药物;排除类抗菌药物是指新上市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 《指导原则》中还明确,必须在具有适应症时方可使用抗生素,病毒性感染不能使用抗生素。

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若违法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应承当哪些法律责任

请读条例原文第七十三条 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或者未按照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要求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由其所在医疗机构取消其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执业医师未按照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要求使用第二类精神药品或者未使用专用处方开具第二类精神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 未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擅自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暂停其执业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进行核对,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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