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应急救援证
概述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公共安全事件频发,如自然灾害、火灾、交通事故等,对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为了提高长沙市应急救援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长沙市应急救援证》制度。
申领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2、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史,能够适应救援工作的需求;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4、经过专业培训,具备一定的应急救援知识和技能。
申请流程
1、申请人向所在工作单位或社区提出申请,填写《长沙市应急救援证申请表》;
2、所在单位或社区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其符合申领条件;
3、申请人参加由长沙市应急管理局组织的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并通过考试;
4、完成所有培训课程后,申请人需提交培训证明和考试合格证书;
5、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社区将申请人的申请材料上报至长沙市应急管理局;
6、长沙市应急管理局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颁发《长沙市应急救援证》。
持证要求
1、《长沙市应急救援证》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前需重新申请;
2、持证人应遵守《长沙市应急救援证》使用规定,不得擅自转让或转借他人;
3、持证人在有效期内应积极参加应急救援培训,提高自身应急救援能力;
4、持证人在执行应急救援任务时,应着装统一标识的救援服装,佩戴相应标志;
5、持证人在执行应急救援任务时,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维护救援现场秩序。
监督管理
1、长沙市应急管理局负责《长沙市应急救援证》的发放、管理和监督工作;
2、对于违反《长沙市应急救援证》使用规定的人员,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3、对于滥用《长沙市应急救援证》的人员,将取消其《长沙市应急救援证》资格,并依法处理。
附则
本《长沙市应急救援证》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地方,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