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共营养师资格证的发证机构是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自2018年起,我国已经将公共营养师的职业资格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成为社会公认的营养专业人才。
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是国务院组成部门,负责拟定卫生和健康相关事业发展的战略规划、政策法规;组织指导卫生和健康行业的发展;负责公共卫生服务的基本标准制定和实施等,在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领导下,全国范围内开展公共营养师的职业培训、考核等工作,并对取得相应证书者颁发《公共营养师资格证书》。
持有《公共营养师资格证书》的人可以在医疗机构、社区服务中心、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各类公共场所从事公共营养咨询服务、营养教育宣传以及食品生产和加工企业食品生产质量管理等工作,持有该证书的专业人士还可以参加各类职业培训、竞赛等活动,进一步提升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
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作为公共营养师资格发证机构,确保了这一职业资格的权威性和实用性,为公众提供了更加科学、合理的饮食指导和健康管理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