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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护航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讯(记者 温驷昌 通讯员 胡揭明)目前正值秋季期开学季,各类学校陆续开学。为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发生,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就秋季学校食品安全发布提示,提醒广大师生注意食品卫生安全。提示提出,应开展学校食堂和供餐单位运营前全面检查:检查从业人员健康状况;检查加工场所环境卫生和设施设备运行情况,检查原料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登记,加工操作规范,校长(园长)陪餐制,疫情期间错峰分散用餐等制度的落实情况。学校食堂加工供应食品禁止事项: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严禁将回收的食品再次加工销售;严禁加工制作四季豆、发芽马铃薯、野生菌、来历不明的野菜等高风险食品;禁止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严禁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供应冷荤凉菜、生食类食品等。学校食堂加工存储食品注意事项:需要冷藏和冷冻的食品购买后应避免在室温下长时间暴露,尽快置于冷藏(冻)设施贮存,并尽量做到分隔或独立包装;加工制作食品做到生熟分开,严防食品原料、半成品与成品之间的交叉污染;食品加热烹制要做到烧熟煮透;烹调好的食物在室温下存放不超过2小时;加工制作豆浆要烧熟煮透,煮沸后再以文火维持沸腾5分钟以上,防止假沸。校外食品消费注意事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要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场所清洗消毒和人员健康监测;需要在校外就餐、网络订餐或购买零食时,应选择亮照亮证(相关证件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单位消费等。原标题:护航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 日期:2020-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