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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已为11.2万户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住房保障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讯(记者 陆小青 实习生 覃春应)8月20日上午,记者从玉林市住房保障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目前,全市共建设经济适用住房2228套、限价商品住房6735套、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房)24320套,累计分配入住公租房22970套,新开工棚户区改造项目50197套(户);累计发放租赁补贴3万户,多渠道为11.2万户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住房保障。建立新模式 多渠道解决住房问题近年来,我市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住房保障工作,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探索和制定了一套符合玉林市发展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逐步建立“企业建房、居民租房、政府补贴、社会管理”的新型公共租赁住房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模式,多形式、多渠道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满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多层次需求。同时,加快推进城市旧住宅区、危旧房、城中村等各类棚户区改造,改善城市原住居民人居环境。此外,进一步拓宽保障范围,将有稳定职业并在城镇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明显改善其居住环境。根据户籍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和新型城镇化的不断发展,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对未落户的采取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等形式改善居住条件,推动农业人口转移。适度放宽住房保障对象的收入、资产准入标准。提高管理水平 提升社会、经济效益我市还切实提高住房保障管理水平,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进度,提升住房保障工作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以信息化为突破口,加强人与资产管理,按照“一户一档、一项目一档”的原则,健全城镇住房保障纸质与电子档案。进一步完善准入退出机制,建立轮候机制,建立公租房项目入住轮候库。切实做好保障对象资格复核工作,通过定期开展资格复核,动态监测保障对象的家庭人口、财产收入与住房情况等,及时清退不再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加大惩处力度。对虚假申报或拒不退出的家庭,及时收回住房或补贴。据介绍,2007年以来,我市共建设经济适用住房2228套,均已分配入住完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出的《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以及自治区有关政策要求,目前我市已停止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重点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分配保障以及危旧房改造工作,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推进住房保障工作 做好棚户区回迁安置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加快住房保障工作,重点做好棚户区回迁安置和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强化质量安全管理,严格履行法定建设程序,规范建设行为,全面落实工程质量安全各方主体责任,实施重点项目重点监管。对列入监管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建立应竣工项目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分类进行督导推进,确保2020年底前,2017年及之前年度开工的棚户区改造项目竣工率力争达到95%以上。对已竣工的项目,督促做好回迁安置工作,争取尽快分配入住,不得造成闲置浪费。同时,以水、电、气、通讯等为重点,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合理建设无障碍设施,确保小区道路与城镇道路充分衔接,满足入住基本需求。以社区管理、医疗、教育等为重点,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满足生活便捷需求。以消防、治安、安防、园林绿化为重点,完善公共安全设施设备和现代化管理手段,改善人居环境。以老年人、儿童、残疾人、困难户、优抚对象的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失业人员、困难群体、新生劳动力、离退休人员的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服务为重点,健全保障房小区社区化管理体系,实现社会化物业管理,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开展社区公益服务、志愿者服务、群众性互助服务活动,实现政府公共服务向小区全覆盖。原标题:我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住房保障工作成绩单 已为11.2万户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住房保障
- 日期:2020-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