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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消委会发布1号春节消费提示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讯(记者 周立华)临近春节,年味渐浓,大家都忙碌着订年夜饭、办年货,面对市场上琳琅满目的商品和商家眼花缭乱的促销,消费者该怎么理性消费?怎么避免掉入消费陷阱?记者从市消委会获悉,广西消委会已经发布2020年1号春节消费提示,从年夜饭预订、预付卡、食品消费等方面给广大消费者支招,提醒要理性消费,保护好自身合法权益,过个快乐吉祥年。年夜饭预订尽量签合同消费者预订年夜饭或在外就餐,应选择食品安全有保障以及食品安全监督量化等级较高的餐饮企业。最好对餐饮场所实地考察,签订书面合同,点菜不要被商家推出的花哨菜名所迷惑,对菜品名称和实际内容要做到心中有数。对于餐饮企业特殊约定的消费内容要事先了解清楚并确认。在合同中应注明预付款项是“定金”还是“订金”。“订金”属预付款性质,不具备担保性质,交易不成,又无另外约定时,商家应当返还订金;而“定金”则不一样,如果商家违约就要双倍返还,如果消费者违约,商家则不再返还定金;以书面形式明确酒席的桌数、位置、菜单、开席时间等消费细节;消费后记得索要发票,保存消费票据及订餐协议,以便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维权有据。用餐时要节俭祥和,绿色消费,减少奢侈消费。预付卡储值需谨慎春节往往是预付消费促销高峰,从去年消费侵权案件分析,预存款越多折扣越大,消费纠纷风险就越大。建议消费者在选择预付式消费时,尤其是在健身、美容、家庭装修等预付式消费纠纷多发的行业,应全面考察企业信誉和经营状况,关注其他消费者的点评,实地考察店家的各类设施和服务质量后,再决定是否消费。除非有第三方实力机构担保,否则不要轻易参加商家的高额折扣促销,不要预存大额资金办卡(单张记名卡不超2000元,不记名卡不超500元)。应理性消费、按需充值。同时,不要轻信口头承诺,要和经营者就承诺事项签订合同,约定服务项目、费用和违约责任,并索取发票,作为维权依据。购买年货要理性,减少囤积避免浪费要在正规商场、超市、市场选购。提倡按需购买,尽量减少囤积,避免浪费。要注意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降低食品安全风险。网上购物要到正规电商平台,合理行使“七日无理由退换货”权利,及时了解清楚网购平台对于特殊节日期间发货和交易规则的调整,及时询问清楚节日期间快递工作安排情况。购买促销商品详细了解促销原因和促销规则,防止商家不予退换。另外,要防止商家非正常“砍单”行为,保留好订单、聊天记录或截屏等相关证据。消委会再次提醒广大消费者,春节期间要科学理性消费,在选择经营者时查询经营者的消费评价指数,优先选择消费评价指数高、投诉处理效率高的经营者。同时注意妥善保存购物凭证,如遇纠纷先行与经营者协商,如无法达成和解,请及时拨打12315或到辖区消委会进行投诉请求解决。原标题:广西消委会发布1号春节消费提示 科学理性消费 过快乐吉祥年 订年夜饭签合同,预付消费要谨慎,按需购货少囤积
- 日期:2020-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