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晚报讯(记者 周志英 通讯员 苏铮列)4月15日,南宁交警部门曝光了3月25日至31日市内闯禁行区域的877辆大型车辆,违法地点包括厢竹大道、南梧路、安吉大道、白沙大道等路段,均被依法处以200元罚款。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机动车因特殊情况需要在限制、禁止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停靠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通行证件并随身携带,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区域、地点和速度通行、停靠。
此次被曝光的877辆大型车辆均为未取得通行证件,却违反规定,在限制、禁止通行的区域、路段通行、停靠,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区域、地点和速度通行、停靠。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九项规定,交警部门均对上述车辆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不记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