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2月31日电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记者31日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由国家税务总局开发的个人所得税APP软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功能31日正式上线使用。系统的互联网WEB端、扣缴客户端和税务大厅端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功能也同时向社会开放。
全国各地8000多个办税服务厅,2万户扣缴义务人和10万名自然人纳税人31日率先体验了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填报流程。据了解,个人所得税APP软件已于近期上线,纳税人可在税务部门官方网站扫二维码或在主流应用市场下载使用。按照规定,提前填报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纳税人,在2019年1月份发放工资时,就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从收入额中扣除这一部分金额及其他的法定扣除后再计算个人所得税。如果纳税人领取1月份工资前忘记填报或者填报晚了,可以在2月份或者以后月份填报并补扣享受。
另讯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的公告,决定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涉及168项具体办税事项,切实精简企业和个人办税需提供的有关证明。
据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负责人介绍,此次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展现了税务部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心。
从涉税领域来看,取消的20项税务证明事项涉及税款征收1项、税收优惠19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