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日报讯(记者朱新韬 通讯员王林)记者昨日从兴宁区法院了解到,在解决执行难攻坚行动中,法院应用信用惩戒打击“老赖”效果明显。截至今年4月初,该法院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惩戒和限制高消费共4603例,其中有5297人次被限制乘坐飞机,2265人次被限制乘坐高铁。因为失信被执行人处处受限,有312人迫于压力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履行金额达1000多万元。
在解决执行难打击“老赖”行动中,兴宁区法院对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以此来督促被执行人履行已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让越来越多的被执行人感受到了信用惩戒的威力。据了解,在执行过程中,兴宁区法院在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后,如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要求履行其义务,或者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拒绝或者隐瞒报告财产的,法院除了通过微信朋友圈精准推送被执行人的失信信息,精准曝光被执行人的失信行为外,对经济活动频繁的被执行人,则应用失信惩戒无形之手,限制其高消费、限制其招投标资格,或限制法人代表、股东乘坐飞机高铁出行,让惩戒措施精准扎根于被执行人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