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凌晨5时许,马山县法院执行干警来到该县白山镇立兴村,将在家中的被执行人莫某拘传回法院,由于莫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法院依法将其拘留。
2014年11月,因债务纠纷,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莫某返还原告蓝某借款本金13500元。判决生效后,因莫某不履行还款义务,蓝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莫某,告知其应履行还款义务,但莫某一直以没有钱为由拒不履行。此后莫某便长期外出,手机占线,以期规避法院的执行。
今年8月初,法官在了解莫某回到马山县的家中后,便开展了此次行动。因莫某出入家门时间极不稳定,执行法官选择了清晨临时突击,将莫某堵个正着。鉴于莫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执行法官依法对其作出强制拘留15日、罚款1000元的决定,莫某在体检完毕后将被送往马山县看守所收押。
年初以来,马山县法院共开展凌晨、夜间、节假日等执行行动10次,司法拘留8人,罚款8人,其中拒执罪立案2件,结案2件,有5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还款义务6万多元。 (农原 覃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