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晚报讯(记者 梁成龙 通讯员 张天杰/文 记者 宋延康/图)随着年关临近,市民采购年货、走亲访友等活动越来越频繁,不少市民选择用电动自行车来搭载年货,但却不知道电动自行车载物的规范要求,电动自行车违规载物现象有所抬头。
南宁交警部门特别提醒,电动自行车载物有明确规定,驾驶员若无视载物规定,搭载超长、超宽、超重的货物,不但会受到严厉处罚,甚至可能引发交通事故,“喜事”变“祸事”。
电驴满载货物成拉货王
清晨时分,天色微亮,南宁市五里亭菜市门口,来这里批发蔬菜的小商贩们,骑着满载的电动自行车鱼贯而出。他们的车后座上一个大箩筐满载蔬菜,再叠加几个塞得鼓鼓的大塑料袋,脚踏板上同样几袋菜品摞起来接近座椅高度,驾驶员双脚也只能勉强搭在货物的两端。
华西路上,一辆电动自行车上装了七八个纸箱,后面的人根本看不清被货物“淹没”的车身和驾驶员,只望见随着车辆行驶货物左摇右摆、摇摇欲坠的危险景象。
北大路上,送煤气工人骑的电动自行车两侧挂着四个煤气罐,尾部还拖着一个装有两个轮子的架子,架子上放着一个大煤气罐。电动自行车在行驶过程中,煤气罐互相碰撞,发出“咣咣咣”的声音,不少路人看了感觉“心惊惊”。
这些,是记者近日在市区道路上随手“捕捉”到的镜头。记者调查发现,电动自行车因其方便快捷,在成为人们代步工具的同时,还承担了许多载货功能,特别是在快递、批发零售、装修、煤气配送、桶装水配送、送餐等行业,电动自行车成为最主要的运输工具。为了降低运输成本,批发商等小型企业、个体户普遍将电动自行车作为主要运输工具,多拉快跑,马路上电动自行车超宽、超长、超高载物现象屡见不鲜,俨然成了“拉货王”。
事故频发安全令人忧
“年底了,路面上拉货的越来越多,拉大物件的也越来越多。”市民施女士每次外出时,看到装载大量货物的电动自行车,在行驶过程中摇摇晃晃的,忍不住替他们捏一把冷汗。令她觉得匪夷所思的是,“车子摇摇晃晃,难道驾驶员感觉不到重心不稳?他们不会觉得危险吗?
日前,在长湖路上,一辆满载货物的电动自行车因为重心不稳,突然翻倒在地,包装袋被撞破之后,水果、蔬菜散落一地,现场一片狼藉。交警部门表示,电动自行车违规载物,容易导致车辆失控,引发交通事故。如果载物超过电动自行车设计的重量,容易导致车辆制动大大延长,甚至制动失效。而且电动自行车载物超长、超宽、超高会导致车辆行驶过程中稳定性下降,车辆左右摇摆,导致驾驶员失去对车辆的控制,从而引发交通事故。
9月7日早上7时30分左右,一名男子驾驶一辆电动自行车由茶花园路左转进入民族大道时,本以为可以轻松超越前方一辆电动自行车,却没想到,车上数个装满茄子的麻袋,竟撞到了前车的左侧车把,导致该车女驾驶员倒地受伤。事发后,交警判定,男子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载物,是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承担该事故的全部责任。
依规载物方能保安全
25日上午,在东葛园湖路口,送水师傅陈大哥驾驶一辆载有9桶桶装水的电动自行车通过路口时,被执勤交警拦下处罚。“我刚加入这行没多久,店里送水给客户,都是用的这种车,其他人也是这么送的。”陈大哥告诉记者,这是他第一次被处罚,此前开始送桶装水时,也曾担心过会因为超载被交警处罚,“小心翼翼,终究还是逃不过这一劫”。
面对一些驾驶员被罚后,辩解称违规载物是为了生计的情况,执法交警表示,违法载物对驾驶员和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安全造成了极大威胁,不能因为一些人给出了看似合理的理由,就无视法律的规定。据了解,今年南宁交警部门依托路面68个电动自行车整治点,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整治,重点加大对超长、超宽、超重载物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数据显示,今年截至12月20日,南宁交警部门已查处电动自行车违规载物70676起,平均每月查处近6000起。为做好岁末年初交通安全保障工作,接下来,南宁交警将加大力度开展电动自行车整治,尤其是电动自行车违规载物。
“临近年关,市民出行需求更加旺盛,随着消费活动的增多,大家利用电动自行车载物的需求量也不断上升。”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市民利用电动自行车搭载部分货物并无不可,只是要遵守规定,否则一经发现将严厉处罚,同时提醒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员,不要为了一时方便,埋下安全隐患,一旦发生意外,将会“喜事”变“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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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规定,非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