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晚报讯(记者 凌剑伊)小区公共用地的产权应该归谁所有?你说我不交物业费,我说你服务没做好,如何化解物业和业主之间的矛盾?昨天,南宁市首届业主事务高峰论坛举行,来自北京、南京、广州、深圳、合肥、成都、重庆、长沙等省内外社区治理领域10多位知名专家、业主联合负责人以及南宁市部分业主委员会的代表展开讨论,携手共建和谐社区。据悉,当天在论坛上,与会的南宁市部分业主委员会的代表还拟筹备成立南宁市业主委员会协会。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入住率满50%的小区即可成立业委会,并应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由此建立起物业企业与业主之间沟通、对话的渠道,由双方协商解决事关两者利益的重大事项。但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南宁市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共有2000多个,但成立业委会的不足20%。究其原因,除了业主不了解相关流程、工作不细致,还有两个重要原因:有关部门没有进行详细的指导,开发商不提供材料。
成立业委会到底有什么好处?南宁市业主委员会协会申办委员会召集人、裕丰·英伦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杨建华说,业主与物业建立起沟通机制很重要,尤其是要建立“对话”机制非常有必要。例如,他所在的裕丰·英伦小区几经周折终于在2014年12月在房管局备案成立业委会。刚成立没多久,业委会发挥“娘家人”的优势就显露出来了,2015年1月份该小区一栋楼发生火灾,整栋楼业主损失超过百万元。不少业主找到业委会,要求与物业、开发商、房管部门建立“对话”机制,尽快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最后不到一个月,业主、物业、开发商及消防就签署了四方协议,物业和开发商各承担一半责任,事件得以圆满解决。此事也让不少业主意识到,成立业委会维护业主权益是多么重要。
而业委会成立之后,物业也表示欢迎。“有了业委会,我们和业主沟通就更顺畅了,矛盾冲突更少了。”裕丰·英伦小区物业相关负责人表示,有了业委会,有什么事情处理不了,他们就会与业委会及时沟通协调,邻里之间守望互助意识增强了,整个小区也更加和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