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晚报讯(记者 梁静 通讯员 黄嘉欣)昨日,青秀区法院执行局展开“中秋行动”,一批“老赖”慑于法院强制拘留措施,同意履行还款义务。当天,除3名“老赖”支付全款外,另有4名“老赖”与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总涉案金额达113.62万余元。
上午9时,广西盛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的财务人员来到了法院执行局。一见承办法官,公司的财务人员就大吐苦水:“公司的钱全部用于景区建设了,已经没有钱拿出来。”法官只能亮出“杀手锏”,如若不还款,将在国庆期间对公司负责景区进行查封。面对法官的强硬态度,公司财务怕了,在一番请示后,做出了还款承诺,将“十一”黄金周期间的景区门票拿出来,计划还款5万元。
昨日,共有10起案件的11名被执行人前往法院,其中,3起案件的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结案标的金额为17244.74元,另有4起案件被执行人与对方协商并达成和解,涉案金额111.89万余元。
此外,青秀区法院执行局还将在这次“中秋行动”中对6起涉劳动争议、生命权、机动车交通事故等案件的11名残疾病困的申请执行人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发放执行救助金额约12万元。
据了解,在中秋、国庆双节来临之际,“老赖”们欲返乡过节,与家人团圆。青秀区法院执行局利用这一有利时机,集中进行“中秋行动”,多效并举,对“老赖”曝光、拘留等,督促其还款。除此之外,法院还将对部分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采取发放执行救助款的措施,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
事实上,每逢重大节假日集中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已是青秀区法院的传统。通过对被执行人采取搜查、拘留、曝光失信名单、限制消费、限制出境、追究拒执犯罪等有力措施,严厉打击了“老赖”的规避行为,树立了司法权威。
案件1
法官帮八旬老汉追回部分钱
7年前,广西盛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旅游公司)以经营需要资金为由,向社会多方筹款。77岁的陈老汉看重高额利息,东拼西凑30多万元,借给了旅游公司。按照约定,旅游公司需在半年内归还债务,然而,其却迟迟不还。
2011年,案件进入青秀区法院执行程序,4年多来,法院积极追款,旅游公司陆续归还了10多万元,但尚欠20万元未归还。此时,陈老汉已是84岁高龄,对于他而言,这样的归还速度太漫长,他经常拄着拐杖,往法院执行局跑。而对于旅游公司而言,则采取拖延政策,在法官案头上,其承诺书已堆了一沓。
国庆黄金周来临,法院再次通知旅游公司前往法院履行义务。昨日,公司老总没有来,派出了公司财务,财务表示:“公司没有钱,景区尚在投资阶段,还有很多外债。”但当法官表示要查封景区时,财务慌了神,面对即将到来的黄金周,公司同意,国庆后偿还陈老汉5万元。
案件2
面对拘留措施前男友同意还钱
黄女士与农先生曾经是男女朋友关系,2013年末,两人分手。这之后,黄女士向农先生先后借款2.5万元,用于购买泥鳅苗,但对方却迟迟不还钱。无奈之下,黄女士将农先生起诉至法院。
法院最终支持了黄女士的诉请,但与农先生的关系也跌到了冰点。昨日在法院内一见面,黄女士与农先生就因为借款而争吵起来。农先生自称对天发誓,曾经归还了1万元给黄女士。但黄女士却称,并没有收到还款,她让农先生拿出还款证据,农先生却拿不出来。
法官在对案件进行调查中获知,农先生在桃源路附近有一小门面,应该有偿还债务的能力。法官表示,若农先生坚持不还款,其将面临被拘留的困境。在法律的威慑下,农先生同意归还5000元,并对另外2万元的债务做出还款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