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网上低价购入电动车,再高价卖出……为赚几百元差价,“90后”男子卢某明知买卖的“小电驴”可能是赃车,但仍抱着侥幸心理触碰法律红线,在一次交易时,被民警逮个正着。8月17日,良庆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卢某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案件:“90后”男子倒卖赃车获刑半年
卢某是一名“90后”,读完高一就辍学外出打工。去年9月,卢某来到南宁,找到一份房地产销售的工作,由于经常得带客户外出看房,迫切需要购买一辆电动车来用。但经济拮据,让他将目标放到了网络的二手车交易平台上。
很快,一辆标价350元的电动车进入了卢某的视线,他赶紧联系发帖人,双方约在安吉客运站附近看车。看到车后,卢某发现这辆电动车并没有悬挂号牌,卖车的人也无法提供车辆的发票等,但他仍将车买了下来。一个月后,卢某将这辆车以650元的价格转卖给了别人。
初尝甜头后,卢某再次到这个平台购买“小电驴”,隔段时间后再加价卖出。今年3月,卢某在一次交易中,被民警人赃俱获。卢某供述称,从去年9月至今年3月,他先后在网上买卖了10余辆电动车,案发时,还有3辆电动车存放在住地。经警方调查,在卢某住地查获的3辆电动车均为被盗车辆。后经南宁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这3辆电动车的价值共计5660元。卢某透露,他转卖的所有车辆都没有发票,有些甚至没有号牌,但仍然顺利地卖了出去。
昨日,良庆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卢某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听到判决结果,卢某后悔不已。虽然当初从发帖人手中购买电动车时,就隐约猜到了车的来源,但由于法律意识淡薄,最终没有抵挡住金钱的诱惑,酿下苦果。
调查:部分网售二手电动车来源不明
17日下午,记者登录几家二手车网站看到,二手电动车交易火爆,“出售大量九成新电动车”“一口价!出售60V有大牌!没发票没小牌!上下班自用而已!”“急出一台电动车 有牌(小牌)没发票,1300一口价”……各种转手信息充斥其间,难以验证车辆来源。
在这些网站上,二手电动车的价格从300元到10000元不等,有的卖家主动在信息介绍中说明所售电动车证件齐全,但也有不少卖家没有介绍电动车的来源。记者联系了几名发帖人,有卖家称,自己出手的电动车证件齐全,可以先加微信查看证件,合适的话再看车。但也有卖家声称:“太久了发票找不到了。”还有卖家表示,电动车几经转卖,根本不可能有发票。
记者注意到,在网站上,还有买家发帖收购二手电动自行车,要求是“能骑就行”,在帖子中,发布者甚至说并不介意车子是“黑车”。
提醒:购买二手车记得向车主索要发票
那么,面对来源不明的电动车,市民是否会购买呢?
“买二手车我肯定要看他有没有全部证件,不贪便宜,也不能花钱买麻烦,就怕买回来的车是赃车。”市民蒋女士说。上班族小黄也很谨慎,她说不仅会要求对方提供发票,还要查验车牌的真伪。
在采访中,也有不少市民表示,要是经济不宽裕,还是有可能会买“黑车”。 市民小秦坦言,为了省钱,他也买过“黑车”,但是骑出去提心吊胆的,后来南宁市实行电动车上牌制度后,他就买了新车。
随后,记者来到位于大沙田的一家正规旧电动车回收店。店主表示,回收电动车时,他一般会让对方提供发票,如果没有,就必须要求电动车钥匙为原装钥匙,否则不会回收。
本案法官提醒,网上海量的转卖信息中,极可能有“赃车”“问题车”混迹其中,普通消费者很难分辨孰真孰假。因此提醒市民,不论是通过网络还是面对面交易,若购买二手电动车,务必要向车主索要发票,并留意车辆的车牌登记信息,如果车牌信息和卖家的身份信息不符,就要多留个心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