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院看病,到药店取药,让老百姓自由选择,让更多市民享受医改带来的好处!这是深化城市公立医院改革的目标之一,如今,龙城市民的这一愿望即将实现:市卫生计生委正紧锣密鼓在市属5大医院筹备推出医院处方外流这项工作,这一政策将从8月1日起开始试行。
据市卫生计生委体改科科长胡国威介绍,在鼓励处方外流上,国家有相关政策支持,外地如上海已将处方外延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目前,我市已经在市属5家大医院(人民医院、工人医院、柳铁中心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三级医院有示范带头作用)开展了处方外延的试点,大医院门诊开出的处方(先放开口服类处方药,下一步逐步放开其他类型),通过分级诊疗平台,患者可选择在医院药房取药,也可以选择在院外的社会药房取药。社会药房目前已经开通桂中大药房,其他的社会药房也正在做接入的技术准备。按规定,社会药房必须按照处方进行发药,价格不能高于中标价格和医院的销售价格。
据了解,7月25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其重点就是鼓励医疗机构处方外流,并要求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并主动向患者提供处方,保障患者的购药选择权。
胡国威分析指出,国家花大力气推进医药分开,在“以药养医”的环境下,我市公立医院和全国其他公立医院一样确实不愿意让处方外流。但自从2015年10月8日,我市在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外部环境发生了变化,以药补医机制逐渐破除,医院药品也已实现零差率销售,医院一改过去处方不外流的传统,积极乐意参与到试点工作中。我市即将试点启动的医院处方外流工作,是真正断掉医院与药品利益链方面又一实际举措,进一步凸显改革的决心,让老百姓在医改中真正受益!
据悉,柳州市分级诊疗平台试点开展定点药店逐步承担医疗机构门诊药事服务的工作,患者可通过分级诊疗平台使用这项服务。
图为我市试行处方外流的五家医院与此同时,市新农合管理中心6月出台的《关于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药店承担定点医疗卫生机构门诊药事服务工作的通知》明确,我市参加新农合的参合人员,在新农合定点医院看病后,可自愿选择在本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取药或凭处方(含电子处方)到承担门诊药事服务的新农合定点药店取药。
图为医院开具的条形码,群众可以凭借条形码到定点要点取药新农合定点药店承担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药事服务范围仅限口服剂型、外用剂型及气雾剂、雾化溶液剂、吸入溶液剂等剂型药品,注射剂型仅限胰岛素类药品。今后根据工作实际需求逐步调整完善。
责任编辑:覃连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