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记者 雷媛媛) 近日,记者从物价局价格信息网了解到,我市降低住房转让手续费,商品住房转让手续费由原来2.5元/平方米将为2元/平方米。
9月以来,国家、自治区相继下发通知,自今年10月15日起,降低住房转让手续费、受理商标注册费等12项收费标准,涉及住房和城乡建设、工商、农业、民航、新闻出版广电、林业等6个部门。其中,新建商品住房转让手续费,由现行2.5元/平方米降为2元/平方米,存量住房及非住房转让手续费由现行5元/平方米降为4元/平方米。限价商品住房(含危旧房改住房改造中的限价住房)、各类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含集资建房以及危旧房改住房改造中按经济适用住房和集资建房方式改造的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转让手续费,由现行每1.25元/平方米降为1元/平方米。
经物价部门清理,我市有住建委、畜牧水产及农业三个部门涉及到上述降费,预计每年可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约300万元。市物价局已及时转发文件至相关部门,要求收费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
今年以来,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市稳增长工作的要求,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市物价局经调查、研究,决定降低部分收费标准以促进我市经济稳增长。2015年6月15日起降低我市房地产网络信息服务费标准,按现行标准降低20%执行。房地产网络信息服务费收费标准,以入网开发项目的备案面积计收:商品房(包括住宅房和非住宅房):0.8元/平方米;经济适用房、职工危旧房改造:0.4元/平方米;廉租房免费;企业每增加一个用户密钥,按240元收取。另外,7月1日起,我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和防雷检测收费也降低标准,按现行标准的90%执行。上述收费标准降低后,预计每年可减轻社会负担240万元。
相关收费单位的收费信息消费者可通过登录“柳州市价格信息网”进入“柳州市收费信息管理系统”查询。
责任编辑:陈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