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贺州市推进畜禽现代生态养殖情况、水资源保护情况、2017年度市本级财政决算、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等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贺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7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定》。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关于《贺州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并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条例草案再次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希望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并对照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对条例草案进行修改完善,并按地方立法程序,加快推进工作进度,确保年度立法计划如期完成。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市委常委、副市长史凤军,市纪委、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等有关同志列席会议。(记者李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