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指出,全县因灾倒损农村居民住房恢复重建工作坚持“政府为主导、群众为主体”,秉承“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重点救助与分类救助相结合”“分散建房与集中建房相结合”“质量安全与好中求快相结合”的方式,力求2017年倒损房重建工作要在2018年元旦前全部完成,确保春节前能入住。
《方案》规定了重建房屋的基本标准。据悉,家庭成员数为1至2人、3至4人、5人及以上的救助住房面积原则上分别控制在40平方米、70平方米、80平方米以内。自治区补助每户重建资金2万元,对民政部门认定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五保户)和一类低保户、二类和三类低保户、一般户分别在自治区补助的基础上按照6000元、5000元、4000元的标准实施再次补助。
《方案》强调,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同心协力做好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的组织实施工作。要科学高效管理,严格监督检查。凡受灾群众恢复重建住房涉及的收费项目,能减则减,能免则免,尽量做到少收费或零收费,努力为倒损房重建户开辟“绿色通道”,最大限度地减轻他们的负担。
(廖炼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