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吴晓燕检察官命名的检察官办公室的成立,打造了全市第一间“大部制”改革后的独立办案工作区,为办案专业化搭建了平台,推动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该办公室由命名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书记员组成。命名检察官依法独立行使办案决定权,独立承担办案责任,有效推进了“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模式,进一步突出司法办案的针对性,提升检察工作服务保障大局的质效,提高了司法办案实效。
据悉,该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自2012年率先在全区探索并实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集中管辖机制以来,坚持以人为本,结合当地实际,立足检察职能,积极探索建立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新途径、新方法,扎实推进独具贺州特色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体系建设。吴晓燕检察官办公室的成立,为广西未检工作创新发展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为丰富未检工作内涵、推进未检工作提质发展夯实了基础。(陈海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