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见习记者刘华)围绕迎接广西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我市不断加大城区重污染天气大气整治力度,提高工业污染防治水平,通过开展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实时监测,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持续转好。
我市在开展大气污染集中整治行动过程中,要求城区周边建筑工地完善严格执行密闭遮盖运输、设置车辆冲洗平台、建筑垃圾防尘等措施,保持工地路面清洁,防止机动车扬尘。同时,对城区及周边重点企业废气排放进行检查监督,加大监测频次,及时掌握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情况;强化工业废气污染防治监管,确保废气达标排放;对饮用水源地、河流湖泊、污水处理厂等重点区域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加强水环境监管。
通过综合治理,我市2016年城区空气质量有所改善。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44天,优良率为96.6%;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4.8分贝(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城区噪声污染得到有效控制,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测点水质状况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