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记者 刘秀云 通讯员 黄奕俊)6月15日,记者从“执行案件集中清理月”活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开展活动以来,贺州市两级法院加强执行强制性措施,提前完成了自治区高院下达的清案任务。 据悉,今年3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承诺“用两到三年的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 4月21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在玉林召开了基本解决“执行难”现场推进会,全面部署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各项工作,并决定从5月6日至6月12日全区法院统一开展“执行案件集中清理月”活动。 自“执行案件集中清理月”活动以来,贺州市两级法院加强执行强制性措施的使用,活动期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917人,限制高消费159人,限制出境159人,通过电子屏曝光“老赖”246人、微信微博曝光113人,拘留8人,罚款3.5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拟追究刑事责任1人。我市两级法院列入本次“清理月”的有财产可供执行的需清理案件共280件,标的2.27亿元。截止2016年6月12日,全市两级法院共执结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353件、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238件,执行到位标的26565.91万元,有财产案件结案率为126.07%,有财产案件标的到位率为116.74%。 下一步,我市两级法院将继续依靠党的领导、政府的支持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案件办理,提高办案效率努;加大对涉民生执行案件的执行力度,救助弱势群体;增强司法公信力,建立完善执行长效工作机制,凸显执行实效,努力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任务。 同时,新闻发布会呼吁广大人民群众能够理解、支持、配合人民法院开展执行工作,共同化解“执行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