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底,我市出台了《贺州市“专项工作”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文件公布后,该管理区立即发出通知,要求管理区各乡镇(街道)、区直单位限期于2016年1月15日前开展学习传达活动,乡镇(街道)传达到村(社区)一级,确保层层传达至每一位党员干部。从1月15日起,该管理区纪工委监察局班子成员分头到各乡镇(街道)、各单位开展“专项工作”处理办法的宣讲警示活动,通过以身边人为镜,以身边案为鉴,认真剖析并点评了典型案例,解读处理办法政策,传导“不主动交代违纪问题,超时限后,一经发现将从重处理”的严重性,突显从严治党趋势,促使党员干部能正确反思个人存在的违纪问题,主动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交代问题。该管理区还积极开展查访核验,以住建、教育、农机、民政等20个涉农部门的资金发放核验情况为突破口,通过层层排查,发现了一批违规领取各类补贴、优亲厚友的线索。
截至5月20日,该管理区共有129人主动交代问题,退缴违纪违规款46.4419万元。其中涉及危改、低保、改厕等方面收红包、好处费的有23人;涉及征地拆迁方面虚报冒领的有3人;涉及农机方面违反廉洁自律的17人;涉及教育系统贫困学生补助方面优亲厚友的有86人。 (钟洁 毛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