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2015年,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全区范围内部署开展了两个阶段的流通领域车用成品油的质量抽查检验工作,在全区14个市(含市属县、乡镇)共抽查各类加油站销售的汽油、柴油、机油商品样品444个批次,其中汽油235组,柴油167组,机油42组。通过对监测样品进行检测,检验合格样品417批次,合格率93.92%,不合格样品27批次,不合格产品检出率6.08%,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是:汽油硫含量、烯烃含量、辛烷值、苯含量、锰含量指标不合格;柴油硫含量、酸度指标不合格。
抽查情况显示,大型正规的加油站销售的成品油质量较好,乡镇的小型加油站销售的成品油品质存在不符合国家质量指标要求的现象,桂东北、桂北、桂西北地区销售的车用成品油质量水平比较高。其中,我市被抽查的13组汽油和10组柴油合格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