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晚,桂林一男子李某潜入秦女士家中,盗走价值1.4万元的财物。案发次日,警方就将李某抓获。经查,今年7月中下旬,李某共入室盗窃三起。
秦女士家住桂林市象山区铁西居民区。7月28日晚7时许,她打开家门发现,门锁和窗户没有异常,房间里却被翻得乱七八糟,柜子里的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手机及金银首饰等物品都不见了。
桂林市公安局象山分局桂青派出所和刑侦一大队的民警接报后赶到现场,调取案发现场周边的监控视频,并对可疑人员进行调查后,初步锁定了嫌疑男子李某。29日上午,民警在象山区一出租房内将李某抓获,当场缴获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手机、首饰等物品以及作案工具一批。而这些物品,正是秦女士家中被盗的。
经警方调查,李某是桂林市人,今年32岁,曾因盗窃被判刑过。7月28日,他窜至铁西居民区,通过敲门试探的方式确认屋内无人后,便用作案工具打开房门入室实施盗窃。李某还向警方供述,今年7月中下旬,他分别在桂林市象山区、灵川县八里街实施入室盗窃案件两起。
7月30日,李某因涉嫌盗窃罪被警方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