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遇到堵车,很多人第一念头都是“前方是不是出交通事故了”。确实,交通事故发生后,在等交警和保险公司人员到场的时间里,很容易导致交通拥堵。其实,不是每一起交通事故处理都要等待相关人员赶到现场的,比如说一些机动车之间的轻微交通事故,可采取先撤离后协商,即轻微事故“快处”模式。2009年,我市便开始推行这一模式。今年5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更是把这一模式单列了出来。
5月16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介绍了轻微交通事故“快处”模式在我市的推广情况,以及接下来的升级提速工作计划。
轻微事故不撤离害处多
今年2月20日,泉南高速G72线与厦蓉高速G76线互通立交桥处南北方向车道上,两辆小车发生追尾事故,双方驾驶人下车理论,以及协商事故处理问题,没有把车辆转移到安全区域,也没有放置警示标志,结果引发4车连撞事故。
去年10月20日上午,兴安县兴桂路三将军铜像路口,一辆白色面包车与一辆白色越野车发生轻微摩擦,两车分别占据快车道和慢车道。路面执勤民警见状立即上前处置,在拍照固定证据后,责令双方司机将车撤离事故现场。但是双方司机互不相让,在事故现场理论和协商赔偿事宜,导致兴桂路、志玲路南向车道堵车。事后,双方司机因此被罚200元。
交警介绍,轻微事故不迅速撤离,很容易引发二次事故和堵车。去年,机动车之间发生轻微道路交通事故不及时撤离,导致拥堵且被处罚的有60起。
推广“快处”势在必行
推行轻微交通事故“快处”是从桂林的实际情况出发。一是轻微交通事故比例高。2017年,桂林市市区共接各类交通事故报警2.6万起,其中涉及机动车之间的轻微交通事故报警数为1.2万起,占事故报警总数的46%。二是由桂林的路网情况决定。桂林市区道路网络受到江河、湖泊、山体、铁路线路等因素的限制,主城区连贯东西方向的通道比较少。再者,目前的路网没有城市快速路支撑,跨区和区域内部出行的车流相互干扰,造成通行效率低下。为了减少道路的横向干扰,提高道路特别是主干道的通行效率,城区的主要道路大都设置了中心物理隔离,如发生轻微财损交通事故不快速撤离,很容易造成拥堵和引发二次事故。
早在2009年,市交警支队便开始尝试轻微事故“快处”,与桂林市保险行业协会共同推出了“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保险快速理赔”便民服务工作举措,在市区设立1个理赔服务中心点,引导当事人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轻微财损道路交通事故。2015年6月18日,《桂林市轻微财产损失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暂行办法》出台,对轻微交通事故“快处”的操作流程以及适用范围做出了详细的规定。今年5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使轻微交通事故“快处”更是有了明文规定。
目前,我市还有3个城区没有轻微交通事故“快处”理赔点。交警部门与桂林市保险行业协会将会加快进度,争取近期内11县6城区的理赔点将全部到位。
在线处理让“快处”提速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适应轻微交通事故“快处”的是机动车之间造成的只有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通俗理解为“车能动、无人伤、有保险”。
“快处”分三步:第一步,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第二步,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报警或者联系保险公司;第三步,到就近的轻微交通事故“快处”理赔点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记者了解到,我市轻微交通事故“快处”模式即将实现升级和提速,“交警12123”APP下个月1号正式开通有关轻微交通事故“快处”的新功能,可以在线实现轻微交通事故现场自行协商、认定,引导当事人到理赔点快速定损、快速理赔。
轻微交通事故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手机登陆“交警12123”APP,按照上面“事故快处”程序引导,输入时间、地点、现场照片、事故经过。“交警12123”APP后台有民警值班,从而实现在线自行协商处理,制作协议书并共同签名等功能,自主完成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
轻微交通事故“快处”模式的推行与进一步完善,不仅是为了加快当事人“快处快赔”自行处置的速度,也是为了大大减少不及时撤离导致道路拥堵的情况,保障道路交通顺畅,保障每一名交通参与者的通行效率与出行安全。 首席记者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