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婚调委”)由综治、妇联、法院、公安、民政、司法行政等相关单位组成,主要工作职责是受理和调解婚姻家庭纠纷、赡养纠纷、抚养纠纷、继承纠纷、财产纠纷以及其他当事人双方愿意调解的民间纠纷等。“婚调委”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将依据法律法规、政策、道德规范和公序良俗,通过法、理、情相结合的说服教育、疏通引导等方式,调解婚姻家庭纠纷,促成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互谅互让,达成调解协议,积极有效预防化解婚姻家庭纠纷,促进家庭和谐稳定。
近年来,伴随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家庭关系出现婚姻家庭纠纷数量增多、内容多样、成因复杂、调处难度加大的情况,一些婚姻家庭纠纷如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调处,极易引发恶性群体性事件,甚至诱发严重刑事案件。有效遏制婚姻家庭纠纷多发态势,是构建和谐婚姻家庭关系、创建平安家庭、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