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桂林日报 记者陈娟)近日,自治区人大外事华侨委员会副主任黄丹率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对我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就我市民宿管理工作开展了专题调研。
在桂林期间,检查组召开座谈会听取了我市相关汇报。据介绍,近年来,我市以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为核心,以推进国际旅游胜地建设为抓手,以强化综合整治为重点,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旅游法》和《旅游条例》的宣传学习和贯彻工作,始终把贯彻实施好《旅游法》和《旅游条例》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在全市形成依法兴旅、依法治旅的良好氛围,推进了旅游业上层次、上档次,促进了旅游业高端化、精品化、差异化、国际化发展。从2010年到2016年,我市旅游接待总人数从2246.3万人次增加到5380万人次,年均增长15.7%;旅游总收入从168.3亿元增加到637.31亿元,年均增长24.8%;2016年旅游总收入占当地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0.7%,超过20%的预期目标。
座谈会上,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旅游法》和《旅游条例》所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希望我市进一步推动依法兴旅、依法治旅,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加强旅游市场监督检查,促进旅游产业健康发展,加快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和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创建步伐,努力如期实现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目标。此外,桂林市人大常委会要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把全面贯彻实施《旅游法》和《旅游条例》推向深入,进一步加快桂林旅游事业发展步伐。
何运保、彭代元参加汇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