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孙盛峰 通讯员 刘立军)近几年来,我市机动车保有量迅猛增加,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压力越来越大。桂林市环保局高度重视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积极开拓工作思路, 采取多项有力措施推动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并逐步将污染防治对象从机动车延伸到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等移动污染源,以进一步降低移动源排气污染,切实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
为加强机动车辆排气污染防治,减少排放可视污染物的车辆上路行驶,解决群众关注的机动车超标排放问题,提升环境空气质量,桂林市环保局联合市交通局开展为期3个月的机动车辆排气污染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工作以桂林市各道路运输企业所属的高排放营运车辆为整治重点,采取维修维护、淘汰更新等措施开展进行。
根据市环保部门与市交通部门联合制定的《机动车辆排气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整治工作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个阶段为市环保部门筛选全市6750辆营运柴油车,要求各道路运输企业对该类型车辆开展尾气排放自查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第二个阶段为结合企业自查结果,筛查出全市高污染排放车辆570辆,并重点抽查其中部分车龄较大、排放标准较低的车辆,要求其在环保、交通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到有资质的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性检测,交通部门对检测排气超标的车辆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对无法维修达标排放的车辆,逐步引导淘汰。
据了解,市环保部门及相关管理部门加大对公交车辆的监管力度,联合交通部门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促进冒黑烟车辆的维修及保养,推进城市公交系统新能源车辆更新。2016年11月桂林市公交公司淘汰全部黄标公交车255台,同时企业自身投入资金1.8亿元,购置新车辆293台,
目前,我市共有清洁能源(天然气)公交车264辆(占公交车辆总数的36%),新能源(油电混合、纯电动)公交车139辆(占公交车辆总数的19%)。今年年底前,公交公司将再投入资金2.8亿元,购置173辆纯电动公交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