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灵川潭下镇陈先生急匆匆地到派出所报案。
陈先生说,他女儿白天赶圩后12点开摩托车回家,经过苏家村时被人抢了包,自己和怀中的婴儿还摔倒了,多处受伤。
民警立即开展侦查。
但民警调取天网监控并走访事发地附近居民,发现……
11点55分,陈先生的女儿抱着婴儿驾驶电动车,车上有一个黄色的包。
12点0分20秒,女子仍抱着孩子继续行驶,但那个包已经不见了。
调查显示,这短短几分钟内,女子并没有遭遇抢夺。倒是12点0分26秒,女子摔倒了。
民警觉得蹊跷,找到女子核实情况。
在事实面前,陈先生的女儿承认报了假警。
她交代,自己其实是将包遗失在大义村委金亨铸造厂路口,当发现包丢失后,她开车返回寻找,经过苏家村路口时,由于车速过快发生车祸导致自己及小孩摔伤。
为了不被家人责怪,她才向家人编造了被抢夺的谎话。但没想到,父亲听了连忙去报警。
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于报假警的行为应给予行政拘留,造成严重后果应追究刑事责任。但因陈某女正处于哺乳期,行政处罚应从轻处理。
最终,民警对她依法进行教育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