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通讯员陈震宇)11月6日上午11时,一阵鞭炮声响起,随着声音大家的目光都注视在一名步履蹒跚的老人身上,这名老人怀着激动的心情走进龙胜交警大队警营,将一面印有“破案神速,为民服务”锦旗送给逃逸事故侦破组民警手中,感谢民警在侦破“7·21”交通事故逃逸案中付出的不懈努力。
老人和办案民警合影留念这名老人是在7月份一起事故中受伤的行人刘某,刘某出院后,带着家属从湖南省老家武冈来到桂林市龙胜县交警大队。据了解,在今年的7月21日04时46分许,龙胜交警大队值班室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称在龙胜县城桂龙路湘桂饭店门口,一辆摩托车撞倒行人后,摩托车驾驶员驾车往县城中心街方向逃逸,行人倒在地上受伤严重。交警大队事故处理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到达事故现场看到行人受伤严重,昏迷不醒,头部并且有大量的血液流出,现场只遗留下摩托车的一块后视镜和少量的车辆大灯碎片,漆黑的夜晚面对仅有的线索,办案民警银杨剑丝毫没有怠慢,配合救护车救人的同时立即在现场进行人员调配,与民警段新玉分组开展现场取证及追逃工作。
办案民警通过多年的经验积累和结合现场事故车辆遗留的后视镜及碎片,并立即展开追踪与查缉,得知肇事车辆是一辆红色二轮摩托车。经过两小时的追踪,办案民警在一栋居民楼走道处发现了嫌疑车辆,并找到了肇事驾驶员。
据肇事驾驶员供述,当晚由于车子灯光不好,并且视力不好,他没注意看前面,在行驶过程中将行人撞倒到地,由于从来没遇到过这样的事,心理害怕,身上没钱,本想回家拿钱私了的,在回家拿钱返回途中看到120救护车将伤者带走后,就回去睡觉了,哪知道一大清早交警就找上门来了。
经审讯,肇事驾驶员石某对肇事逃逸供认不讳,受到拘留15日、处罚金1000元的行政处罚并依法赔偿伤者的所有损失,最终难逃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