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失足少年”,应“重罚”还是“修心”
讯(桂林日报记者张苑 陈静)手持刀具、乘助力车,光天化日之下尾随并抢夺路人手机——— 如此胆大包天的作案者,竟然是一群未满18岁的少年。今年3月27日,本报刊登了这样一则关于一个少年团伙疯狂作案公然挑衅警方而被捕的报道。从去年11月底开始,这个由8名少年组成的团伙在七星区、象山区、叠彩区等地疯狂实施抢劫、抢夺、盗窃案件20余起。本是花样少年,却步入歧途,这让不少市民感到惋惜,而青少年犯罪的话题再次引发了人们的关注。
如今,青少年犯罪低龄化、暴力化趋势明显,然而,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我国的法律对未成年人犯罪持宽容态度。但正因为法律的“宽容”,他们一次次重返犯罪歧途,然后一次又一次地被抓,不断恶性循环……
今年3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其中,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下限标准从民法通则的“十岁以下”调整至“八周岁”。这一规定出台后,曾有人提出,在降低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下限标准之后,应相应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对一些犯罪情节严重的未成年人给予严惩。对此,在社会上引发了各种声音。有人认为,降低刑事责任年龄,能够对犯罪行为进行惩罚和威慑,但也有人提出,这样做是否能取得效果值得商榷。
面对年少轻狂的“失足少年”,我们究竟应该怎么办?如何才能让这些“小恶魔”步入正道?记者采访了桂林各界人士。
在3月25日侦破的案件中,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QQ空间充斥着大量踩踏警车的图片。(市刑侦支队供图)“花季少年”变身“江洋大盗” 面对抓捕,孩子、家长都“无所谓”
今年2月底至3月8日,桂林市区频频发生砸汽车车窗盗窃案,共有60多辆小汽车遭遇黑手。至3月9日,秀峰区警方将1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让大家没有想到的是,这13名犯罪嫌疑人最小的仅14岁,最大的20岁,平均年龄还不足17岁。而他们已经在市区作案60余起,打砸他人车窗只是为了来钱快,好用于吃饭、上网和开房等消费。
从去年11月底开始,一个由8名未满18岁的少年组成的团伙在七星区、象山区、叠彩区等地疯狂实施抢劫、抢夺、盗窃案件20余起。3月25日,市刑侦支队经过缜密侦查后,成功将该团伙成员抓捕归案。办案民警审讯发现,这7男1女年龄都在15岁至17岁,分别来自临桂区、灵川县、全州县及湖南省等地。他们初中辍学后,常聚在一起上网和玩乐,并染上吸毒恶习,又因缺乏经济来源,走上通过盗窃、抢劫财物获取毒资的不法之路。团伙成员多次遭到公安机关打击,对公安人员心生怨恨,为此他们竟趁夜晚无人之机,站到警车上拍照,并发到QQ空间炫耀。
“年纪虽小,但他们所犯的事情可不少。”办案民警介绍说,盗窃摩托车、抢夺手机、踩踏警车、吸食冰毒等违法行为,这些少年都有涉及。其中有几人还参与了之前秀峰警方破获的砸车窗系列案件,已是派出所的“常客”。
案件告破本是一件令人开心的事儿,可办案民警怎么也轻松不起来。3月25日,被扣留在市刑侦支队五大队的这群少年大都低头沉默不语。在对他们的家庭情况进行查问时,民警发现他们有一个共同特点:家长都比较忙,疏于管教他们,甚至晚上孩子没有回家也没有出来找。很多家长都在外地打工,家长被通知到派出所来领人时,都不知道自己的小孩跟什么人在一起玩。办案民警一边说,一边摇头。更让民警们痛心的是,其中一个叫阿鹏的少年因参与3月9日的砸车窗案件,刚被秀峰民警训诫完,这次是“二进宫”了,但他显得满不在乎的样子,“他似乎知道自己年龄不够,警察也拿他没辙,最后也就是教育放行”。
从抓捕现场将嫌犯带回刑警队途中,孩子们脸上那种“无所谓”的神情,令参与侦破案件的民警至今无法释怀。“那有啥,到时赔点钱不就完了吗!”在警车上,孩子中有人这样交头接耳。到案后,嫌疑人中大部分都没有家长来领,“有的父母互相推脱,有的干脆说管不了让我们直接关起来。碰到这样的家长,让我们真的很气愤。”提起这点,市刑侦支队五大队大队长粟欣很是无奈。粟欣告诉记者,在3月25日破获的案子中,只有一个家长来队里把孩子领了回去。两父子一见面就先“交了火”,“都是叫你给耽误的,为了你这事我专门请了假,你就不能让我省点心!”说话间,这位父亲又准备动手。
“家长都在外地打工,要么联系不上,要么就让我们关起来。”面对采访,秀峰公安分局的沈警官也如是反映,在3月9日破获的砸车窗案件中,该团伙中有11名成员因不够法定责任年龄,经民警训诫后让家长领回管教。然而这些家长管教也往往是动嘴说说而已。
几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QQ空间发布的渲染暴力的图片。(市刑侦支队供图)青少年犯罪,年龄成免罚的“护身符”?
记者了解到,根据《刑法》第17条的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记者翻看我市警方提供的有关青少年犯罪的笔录,发现有些走上犯罪道路的少年之所以无视法律,肆无忌惮地伤害无辜的同龄人,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他们知道在校学生违法犯罪可以从轻处罚。有的嫌疑人还明确表示:“没满14岁的人,被抓了很快就放了,最多受学校处分。”
事实上,在处置这类案件时,司法机关除了判定一些杀人、强奸、放火等严重的罪行应当负刑事责任外,面对16岁以下的青少年一般性犯罪,除了对涉事青少年进行批评教育,涉事家长事后道歉之外,似乎很难有一个更为有效的处置方式。
“他们犯的虽不是重罪,但社会影响很恶劣。”雁山法院的周泰法官告诉记者,在她近年遇到的相关案例中,除了常见的盗窃、“两抢”等类型,在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团伙作案里,青少年使用砍刀、水果刀、电棍等作案工具的情况经常发生,社会危害较大。但大部分的未成年人犯罪都是情节较轻的案件,一般都不予以起诉,而让家长带回教育。
采访中,不少采访对象提出了这样的疑问:青少年暴力犯罪案件频发,年龄是否成了免罚的“护身符”?
在3月25日侦破的案件中,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QQ空间充斥着大量踩踏警车的图片。(市刑侦支队供图)面对“失足少年”,应“重罚”还是“修心”?
面对令人头疼的“失足少年”,一边是他们自我及家长的放任,一边是执法人员的尴尬和焦虑。我们究竟应该怎么办?如何才能预防青少年犯罪?为此,记者采访了各方人士,他们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一些观点和建议。
■观点一:降低刑事责任年龄,让法律更具威慑力
“我是支持适当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市民王辉是一名16岁孩子的父亲。他告诉记者,他儿子就读的学校就曾发生过校园暴力事件,有学生被未成年人团伙持铁管、木棒凶残地殴打。他认为,学校、家庭和社会没能让受害者得到足够的帮助和支持以及法律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宽容,是导致校园暴力时有发生的主要原因。
王辉说,法律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宽容,就是纵容违法犯罪,是对那些受害的未成年人进行再次伤害,从严打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才能让法律更具威慑力,才能保护更多善良和无辜的未成年人以及他们的家长和亲人,才能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谐。
■观点二:拯救“失足少年”,心理问题不容忽视
“相对成人而言,青少年思想不成熟、社会经验不足、文化程度有限,不能恰当处理自身需求和社会限制的矛盾。一旦遇到事情,不能自我疏导,容易采用简单、冲动、暴力的方式解决,满足自己对物质的渴望、发泄一时的情绪。”周泰法官总结,像3月25日的案件就是这样的典型案例,涉罪青少年大多没有生存技能,又对犯罪后果并不清楚,才走上偷、抢之路。“他们甚至觉得这样的犯罪行为是一种很酷炫的行为,所以还通过网络进行传播。”
“对于青少年违法犯罪,心理问题不容忽视。”桂林市精神卫生中心心理学专家刘军认为,青少年正处于人格形成期,独立意识逐渐增强。萌动的自主意识与不成熟的价值观发生碰撞,很容易引发部分行为脱离家庭、学校、社会道德与规范的轨道。另外,孩子在这个时期的叛逆或者暴力行为,往往是心理状态的一种“投射”。例如,一些青春期的孩子对别人施以暴力,可能内心有“自我毁灭”的倾向。造成这种心理状态的原因,往往是受周围环境的影响,尤其是生活在不和谐家庭或者单亲家庭的孩子,因为缺少爱,造成了许多心理上的问题。
“在我们检察院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大多数为共同犯罪。”七星检察院的王检察官说,“多人作案”的现象表明,青少年爱逞“英雄气概”,讲“哥们儿义气”,这也是近期青少年犯罪的重要特征。在她看来,缺乏成年长辈合理的督促和引导,更可能导致青少年朋辈关系复杂,甚至与社会上的“犯罪高危人群”产生交集,从而走上歪路。
■观点三:有效的社区矫正,或许可以摆脱“近墨者黑”
“对于这些未成年人,家长不管,警察无奈,而他们一次次重返犯罪团伙,然后一次又一次地被抓,周而复始,陷入恶性循环。”提起这些案例,雁山法院的周泰法官无比痛心。她告诉记者,之前两会不少代表委员热议降低承担刑事责任的法定年龄,但简单地把“少年犯”都送进监狱就能解决问题吗?答案恐怕是否定的。
周泰建议,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社区矫正更为适合,尽管这样做没有将犯罪者与公众隔离,但是规避了监狱汇集大量犯罪者的缺点,可有效防止轻度犯罪者“近墨者黑”。据统计数据表明,有服刑记录者再犯罪的概率远高于一般人,因较轻犯罪行为入狱并出狱后从事更重犯罪行为的人也不在少数。这有助于说明徒刑不是改造、矫正未成年人罪犯的最佳方式。
周泰认为,对低龄未成年人罪犯一律不予追究,把改造和矫正的责任推给家长,显然是不行的,而将少年犯全都关进监狱,也不是什么明智的做法。前者等同于放虎归山,后者则相当于把年轻人送入了“犯罪的学校”。要真正解决低龄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社会需要一种积极、主动、一对一的改造与矫正手段,建立健全社区矫正与社会服务制度。在许多发达国家以及我国的香港、台湾地区,社区矫正制度取得了良好效果,绝大多数未成年人罪犯和一部分罪行较为轻微的成年罪犯,都会被处以社区矫正。在尚以惩戒性刑罚为主的国内,社区矫正有着相当大的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