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桂林市全市与市本级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7年1月6日在桂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全市与市本级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提请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6年全市与市本级预算执行和落实人大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2016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的严峻挑战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全市各级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克难攻坚,积极作为,精准发力,财税体制改革深入实施,重点民生资金保障有力,扶贫攻坚投入力度加大,国际旅游胜地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财政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重要作用凸显,为全市顺利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提供了坚实保障。全市组织财政收入223.76亿元,增长7%;全市财政支出399.70亿元,增长12.1%,财政保持稳健运行态势。
(一)全市与市本级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31.24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5.33亿元、上级补助收入216.17亿元、调入资金11.45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6.64亿元、债券转贷收入20.67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98亿元。
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431.24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9.70亿元、上解上级支出3.94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0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3.02亿元。收支相抵,扣除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专款16.64亿元,当年收大于支5.14亿元。
——— 全市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5.33亿元,完成预算的104.6%,增长7.9%。其中:税收收入70.61亿元,下降8.8%;非税收入74.72亿元,增长30.8%,剔除3.69亿元政府性住房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因素,同口径增长24.3%。
——— 全市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9.70亿元,完成预算的107%,增长12.1%。其中:教育支出72.57亿元,增长9.2%;科学技术支出3.57亿元,增长8.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04亿元,增长24.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9.76亿元,增长13.6%;农林水支出49.53亿元,增长12.1%。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07.23亿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72亿元、上级补助收入29.66亿元、下级上解收入7.14亿元、上年结余收入9.94亿元、调入资金3.75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9.12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90亿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07.23亿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6.50亿元、上解上级支出3.30亿元、补助下级支出5.85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0亿元、债务转贷支出0.64亿元。收支相抵,扣除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专款7.98亿元,当年收大于支0.16亿元。
——— 市本级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72亿元,完成预算(调整预算,下同)的104.1%,增长9.3%,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9.52亿元,下降2.1%;非税收入完成21.20亿元,增长22.4%,剔除3.50亿元政府性住房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因素,同口径增长2.2%。
——— 市本级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6.50亿元,完成预算的102.4%,增长19.6%。主要支出情况如下:教育支出12.62亿元,增长20.6%;科学技术支出1.29亿元,增长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1亿元,增长8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32亿元,增长4%;农林水支出4.13亿元,增长18.1%。
——— 预备费执行情况。市本级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2亿元,全年动用完毕。主要用于扶贫攻坚、市直机关及事业单位增人增支、发放新市民购房补贴以及2016年端午节综艺晚会“歌从漓江来”相关工作经费等,具体情况均已反映在相关支出科目中。
——— 转移支付执行情况。市本级对县(区)转移支付支出5.85亿元,增长79.1%,主要原因是加大了对县(区)教育、扶贫等方面的扶持力度。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4.41亿元,增长59.4%;专项转移支付支出1.44亿元,增长188.3%。
核心提示: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全市与市本级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提请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 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40.53亿元。其中:当年基金收入21.9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5.2%,下降27.5%;上级补助收入0.53亿元;债券转贷收入2亿元;上年结余16.03亿元。
——— 支出预算执行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40.53亿元,其中:当年基金支出24.4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77.3%,增长1.2%;补助下级支出0.02亿元,调出资金3.50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2.57亿元。
3.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 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55亿元,其中:当年预算收入0.73亿元,完成预算的120.5%,增长11.6%;上年结余0.82亿元。
——— 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1.55亿元,其中:当年预算支出0.43亿元,完成预算的93.1%,增长36%,调出资金0.16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0.96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93.82亿元,完成预算的97.1%;支出95.88亿元,完成预算的96.5%;收支相抵,当年结余-2.06亿元,年终滚存结余44.09亿元。其中:(1)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7.86亿元,支出64.82亿元,当年结余-6.96亿元,年终滚存结余0亿元;(2)市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0.30亿元,支出0.25亿元,当年结余0.05亿元,年终滚存结余0.46亿元;(3)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04亿元,支出10.04亿元,当年结余0亿元,年终滚存结余0亿元;(4)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7.92亿元,支出14.40亿元,当年结余3.52亿元,年终滚存结余24亿元;(5)市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收入0.96亿元,支出0.67亿元,当年结余0.29亿元,年终滚存结余0.74亿元;(6)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15亿元,支出2.32亿元,当年结余0.83亿元,年终滚存结余6.11亿元;(7)全市工伤保险基金收入0.92亿元,支出0.60亿元,当年结余0.32亿元,年终滚存结余3.46亿元;(8)全市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86亿元,支出2.11亿元,当年结余-0.25亿元,年终滚存结余7.21亿元;(9)全市生育保险基金收入0.80亿元,支出0.67亿元,当年结余0.13亿元,年终滚存结余2.11亿元。
各位代表,现在报告的2016年预算执行数均为快报数,具体执行情况详见预算草案,最终执行结果以决算数为准。
5.全市与市本级债务情况。
———2016年全市政府债务余额。截至2016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354.86亿元,其中:市本级政府债务225.58亿元;县(区)政府债务129.28亿元。
———2016年全市政府债务限额。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自治区财政厅核定我市2016年政府债务限额为369.58亿元。我市2016年底债务余额未超过自治区核定的限额,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2016年新增债务。2016年自治区代我市新举借政府债务22.67亿元,其中:市本级10.48亿元;县(区)12.19亿元。市本级新增政府债务主要用于市政交通和环境保护等公益性项目建设。
———2016年政府债务在建项目债务。2016年自治区代我市新举借政府债务在建项目债务11.98亿元,其中:市本级9.20亿元;县(区)2.78亿元。市本级新增在建项目债务主要用于铁路和大型水库建设。
———2016年置换存量债务。根据财政部和自治区财政厅有关文件精神,2016年自治区代我市发行政府债券76.46亿元,用于置换2016年及以后年度到期的政府存量债务,其中:市本级41.65亿元;县(区)34.81亿元。
———2016年政府或有债务转化为政府债务。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市获得政府或有债务转化为政府债务额度30.28亿元,其中:市本级29.78亿元;县(区)0.50亿元。
核心提示: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全市与市本级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提请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二)2016年预算执行效果。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全市各级各部门有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持续强化收支预算管理,重点保障基本民生支出,全力支持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做强升级和脱贫三大攻坚战,认真研究落实了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对2016年预算的决议以及市四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意见。
1.稳步加大重点领域财政投入。
——— 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筹措资金38.14亿元,全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攻坚战,主要用于续建两江国际机场T2航站楼、香江饭店立交桥和漓江桥改扩建工程、桂林北综合客运枢纽工程和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枢纽工程等重大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 支持产业做强升级。筹措资金6.56亿元,打好产业做强升级攻坚战,重点做好以下工作:筹措企业发展专项资金2.39亿元,重点投向企业投资与技术改造、工业和信息化深度融合、节能降耗及推进循环经济建设、软件和信息类企业发展等方面;筹措中小工业企业信贷引导资金0.38亿元,与银行合作推出“惠企贷”业务,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筹措重点工业企业用电补贴资金0.19亿元,有效缓解企业用电成本压力;筹措信息化建设资金0.48亿元,提升政府社会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筹措特色园区建设资金2.72亿元,引导园区经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筹措资金0.40亿元,设立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投资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中小微企业发展投资。
——— 支持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筹措资金14.25亿元,支持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重点投向以下方面:市区争取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0.48亿元,主要用于漓江两岸休闲绿道项目、西二环路延长线建设工程、万福路东延长线道路工程和靖江王府片区历史文化街区提升改造工程等;筹措旅游发展专项资金2.80亿元,大力推进我市旅游业升级提质;筹措航线培育专项资金0.50亿元,充分调动各航空公司执飞桂林航线积极性;筹措资金0.31亿元,举办2016年中国—东盟博览会旅游展、第六届桂林国际山水文化旅游节、第十届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亚太旅游协会旅游趋势与展望国际论坛等;筹措资金0.16亿元,用于桂林旅游广告宣传,提升桂林旅游胜地国际知名度。
——— 支持生态环境建设。筹措资金11.37亿元,落实绿色发展战略,主要做好以下工作:筹措资金3.45亿元,重点支持“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和“生态桂林”建设;筹措资金1.79亿元,专项用于国有公益林管护;筹措资金4.95亿元,深入推进“美丽广西·生态乡村”活动,支持村屯绿化、饮水净化和道路硬化;筹措资金0.56亿元支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水污染治理、重金属污染治理、污染源自动监控等;筹措资金0.62亿元,用于鼓励黄标车及老旧车提前淘汰补贴。
2.稳步改善民生和社会保障事业。
全市民生领域支出达311.32亿元,增长15%,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77.9%,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
——— 支持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筹措资金72.57亿元,重点用于加快学前教育普及发展,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支持普通高中基础能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和质量提升,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经费。
——— 支持科技创新驱动发展。筹措资金3.57亿元,重点用于支持自治区级自主创新示范区创建工作,着重突出产业技术创新,加大对科技创新创业平台和基地的扶持力度,深入实施发明专利倍增计划。
——— 推动文化体育全面发展。筹措资金6.56亿元,重点用于支持基层文化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成功举办2016年桂林国际马拉松赛,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加大对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免费开放的支持力度,群众性文化活动日益丰富。
——— 落实社会保障和就业政策。筹措资金40.04亿元,重点做好以下工作:筹措资金1.42亿元,确保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筹措资金7.51亿元,落实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缴费补贴和基础养老金发放;筹措资金1.22亿元,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助推我市就业创业工作;筹措资金0.34亿元,支持设立示范性农民工创业园、农民工创业孵化基地,助力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筹措资金7.03亿元,保障城乡低保对象和五保对象基本生活;筹措资金0.42亿元,发放残疾人补贴资金;筹措资金0.30亿元,提高环卫工人待遇水平;筹措资金0.46亿元,保障实行计划生育人员退休后待遇发放。
——— 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筹措资金49.76亿元,重点用于支持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中医药事业快速发展,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以及保障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实施。
——— 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投入。筹措资金15.03亿元,改善城乡群众居住条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筹措资金6.91亿元支持各类棚户区改造;筹措资金1.83亿元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和城镇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发放;筹措资金3.29亿元支持农村危房改造。
——— 推动现代特色农业发展。筹措资金13.93亿元,重点做好以下工作:筹措资金7.44亿元,重点支持创建60个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着力打造200个生态乡村,加快推进我市农业现代化进程;筹措资金1.85亿元,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续建项目和农业产业化补助项目,着力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扶持地方特色龙头企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筹措资金4.64亿元,落实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农机购置补贴和渔业生产用油等惠农政策,加快我市农机化发展方式转变。
——— 支持为民办实事项目。筹措64.73亿元,重点支持中小河流治理、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项目、村屯道路硬化等市级重点民生工程,切实解决群众期盼和关注的实际问题。
——— 全力保障脱贫攻坚战。筹措资金10.07亿元,贯彻落实脱贫攻坚“七个一批”、“十大行动”统一部署,支持499个贫困村整村推进项目建设,为我市实现100个贫困村脱贫摘帽、减少7.6万贫困人口提供财力保障。
核心提示: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全市与市本级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提请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3.稳步实施财政体制改革。
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部署,继续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完善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加大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规模,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的比例提高到22%。启动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强化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性,市、县(区)全面启动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建立健全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调整完善市辖区财政管理体制。将原属于市本级固定收入的市区耕地占用税调整为市本级与城区按5:5比例分享,充分调动市与城区两级政府组织财政收入的积极性。有效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继续扎实开展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全市共盘活使用财政存量资金62.95亿元,其中已收回的各类财政存量资金4.67亿元全部完成支出,使用率达100%,统筹用于民生项目、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推进财政信息公开。主动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公开市本级2016年财政总预算和2015年财政总决算;市本级100个预算部门,除4个涉密单位外,其余96个部门全部完成部门预算、部门决算以及“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公开面达100%。全市“三公”经费执行数3.08亿元,下降23.3%。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运作,2个项目符合条件被录入财政部PPP信息平台。扎实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筹措政府购买服务资金0.96亿元,重点在公共法律服务、公共气象、项目评审、咨询、审计服务、社会救助等领域试行政府购买服务。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市本级全年预算绩效评价总金额达到29亿元,绩效评价部门实现全覆盖。
4.稳步落实积极财税政策。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5月1日全面实施“营改增”后,全市预计减少税收6亿元,企业负担明显减轻。落实小微企业减税降费政策。全市共计为约85万户(次)小微企业减免各项税收2.82亿元;为49.97万户(次)单位(个人)减免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1.01亿元,助推企业轻装上阵。落实停免征部分政府性基金政策。扩大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将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和育林基金征收标准降为零,停征价格调节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切实降低企业成本。
5.稳步降低政府债务风险。
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工作部署,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管控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缓解政府融资压力。健全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长效机制。制定出台《桂林市本级政府债务风险化解规划(2016-2021年)》、《桂林市本级化解政府债务危机应急预案》等文件,不断健全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强化管理责任,防范债务风险。加强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严格按照自治区确定的额度对全市各级政府性债务实行限额控制,分类纳入预算管理。积极争取自治区政府债券资金支持。全年共获得债券额度111.11亿元,其中:置换债券76.46亿元;新增债券22.67亿元;在建项目债券11.98亿元,显著降低了政府融资成本。妥善处理存量债务。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对各类公共预算资金的统筹力度,用于2016年及以后到期的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加大公共预算偿债准备金规模。强化政府债务监管。健全完善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将政府债务风险控制纳入对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和党政正职绩效考评范围,进一步强化政府债务监管。
核心提示: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全市与市本级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提请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三)落实人大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1.认真落实桂林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对市本级2015年财政决算、201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6年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意见。
认真按照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三十九次会议决议以及人大财经委审查意见的要求,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规范财政预算管理,提高预决算编制水平;加强债务监管,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同时,及时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2015年财政决算、201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2016年预算调整方案,并按照审议意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
2.认真研究落实市人大代表建议。
2016年,市财政局承办桂林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10件(其中:主办2件,会办8件),主办的2件代表建议中,A类件1件,B类件1件。在办理建议的过程中,市财政局积极主动联系相关代表和单位,充分听取和采纳代表意见,所有代表建议均在规定时限办理完毕送达相关代表和单位并获得高度认可。通过认真办理落实人大代表建议,有效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提高财政保障能力。
各位代表,2016年全市财政部门奋力拼搏,圆满完成了各项财政收支预期目标,成绩令人鼓舞,但问题不容忽视,主要体现在:主要经济指标增速回落,财政收入启稳回升基础不牢;传统支柱企业税收增长乏力,新增大型税源尚未打造形成,财政收入增长缺乏强力支撑;县(区)经济发展严重失衡,个别县(区)财政运转出现困难;非税收入占比仍然偏高,财政收入质量亟待提高;财政支出刚性增长较快,收支矛盾较为突出,预算平衡难度较大;土地出让形势不理想,偿债资金来源不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缺口不断扩大,地方财政支出压力剧增。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解决。
核心提示: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全市与市本级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提请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二、2017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
(一)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也是实现“两个建成”目标的关键之年。展望2017年,经济形势依旧复杂严峻,中央减税降费力度将进一步加大,财政进入中低速增长期,增收面临严峻挑战。同时,更应该看到,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加速推进,各项改革积极效应逐渐释放,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的基础进一步加强,预计我市财政将处于中低速增长区间。
根据中央、自治区决策部署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经济形势,2017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总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中央和自治区经济工作会、市委五届一次全会精神,围绕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并加力增效,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确保减税降费等各项稳增长政策措施落地生根;充分发挥财税政策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作用,积极培育发展的新动力,大力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优先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力支持扶贫攻坚,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严肃财经纪律;有效激发财政资金的引领作用,带动社会资本投入,增加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切实防范财政风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17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主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收入预算编制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留有余地,由约束性转向预期性。二是支出预算编制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集中财力办大事,严控一般性支出。三是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进一步增强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四是坚持绩效导向,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五是严格控制债务规模,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
(二)一般公共预算。
1.代编全市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根据全市财政形势,结合贯彻新预算法有关要求,2017年全市计划组织财政收入237.19亿元,增长6%。
预计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49.14亿元,增长2.6%。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332.43亿元,增长10%。除支持经济增长以外,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继续加大对民生支出的保障力度,预计涉及民生方面支出合计218.92亿元,增长10.4%。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市本级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市本级计划组织财政收入77亿元,增长6%。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安排86.77亿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63亿元、上级补助收入20.44亿元、下级上解收入7.35亿元、调入资金5.41亿元、上年结余收入8.14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0亿元。
2017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42.63亿元,增长4.7%,其中:税收收入20.04亿元,增长2.7%;非税收入22.59亿元,增长6.5%。
(2)市本级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安排86.77亿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15亿元,增长5.4%;上解上级支出3.37亿元;补助下级支出3.13亿元。收支相抵后,年终结余0.12亿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15亿元中,用于保工资、保运转的基本支出为29.97亿元,其余50.18亿元重点用于保障教育、科技、农业、文化、社保和医疗等民生支出以及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出台的各项增支政策和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继续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增长,市本级安排“三公”经费0.54亿元,下降19.2%,其中:公务接待费0.17亿元,下降11.7%;因公出国(境)费0.06亿元,增长1%,主要是境外旅游促销结构发生变化,导致因公出国(境)费略有增长;公务用车购置费为零,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31亿元,下降25.4%。
核心提示: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全市与市本级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提请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需要重点说明的情况:
——— 预备费安排情况。2017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预备费1.80亿元,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因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 年初预留的预算资金安排情况。2017年安排年初预留资金1.69亿元,其中:为民办实事0.90亿元;增人增资0.55亿元;2017年央视春晚桂林分会场专项支出0.20亿元。
——— 转移支付预算安排情况。市本级对县(区)转移支付3.14亿元,同比增加0.11亿元,增长3.6%。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2.54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0.60亿元。
(3)市本级重点支出保障和主要项目安排情况。
——— 教育投入。安排资金11.31亿元,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安排资金4.64亿元,支持普及三年学前教育、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以及深入实施普通高中教育特色发展工程,全力保障桂林中学临桂新校区、青少年综合实践基地等重大项目建设。二是安排资金2.20亿元,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进程,支持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和质量提升。三是安排资金1.50亿元,实施高等教育强基创优计划,重点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支持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建设,推动市属高校发展。
——— 科技创新。安排资金1.31亿元,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安排资金0.54亿元,积极推进《桂林市大研发战略实施方案》,重点支持我市“1020”创新驱动计划,加大对科技创新创业平台和基地的扶持力度,深入实施发明专利倍增计划。二是安排资金0.05亿元,支持桂林自治区级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
——— 文化体育与传媒投入。安排资金2.64亿元,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安排资金0.10亿元,扶持文艺精品创作,重点支持有地域特色的戏剧精品创作。二是安排资金0.50亿元,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三是安排资金0.30亿元,保障博物馆、群众艺术馆、图书馆、美术馆免费开放,丰富市民精神文化生活。
——— 社会保障和就业投入。安排资金6.48亿元,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安排资金0.81亿元,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政策。二是安排资金0.61亿元,开展就业扶持工作。三是安排资金0.30亿元,开展社会福利事业。四是安排资金0.48亿元,落实计划生育人员退休后待遇。五是安排资金0.78亿元,安置移交政府的军队离退休人员。六是安排资金0.32亿元,提高环卫工人待遇。七是安排资金0.36亿元,开展残疾人康复、就业工作。八是安排0.18亿元,改善市区困难人员生活状况。九是安排资金0.20亿元,助推我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
——— 医疗卫生投入。安排资金10.79亿元,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安排资金3.68亿元,主要是落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政策。二是安排2.32亿元,主要是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及离休人员医疗经费。三是安排资金1.54亿元,主要是支持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加强综合性医院和专科医院建设,推进中医药民族医药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体系等工作。四是安排资金0.07亿元,继续推进艾滋病防治、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实施。五是安排资金0.04亿元,落实计划生育扶助政策、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项目。六是安排资金0.04亿元,支持对各类食品药品的生产、流通、消费环节进行抽查检验检测和专项整治。
——— “三农”投入。安排资金4.25亿元,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安排资金1.08亿元,全力支持脱贫攻坚战。二是安排资金0.66亿元,加快我市农业现代化进程,支持发展特色效益农业,建设绿色农业强市。三是安排资金0.82亿元,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四是安排资金0.13亿元,持续推进“生态桂林”建设。
——— 住房保障工程投入。安排资金2.59亿元,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安排资金1.30亿元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二是安排资金0.39亿元支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
——— 推进产业做强升级。安排资金1.72亿元,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支持重点产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二是安排中小企业信贷引导资金,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三是支持园区建设。四是设立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小微企业创新。
——— 支持旅游发展。安排资金1.30亿元,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支持航线培育,充分调动各航空公司执飞桂林航线的积极性。二是举办2017年中国—东盟博览会旅游展等。三是支持旅游宣传促销,提升桂林旅游胜地国际知名度。四是大力推进我市旅游业加快发展和升级提质。
———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安排资金2.58亿元,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筹措资金1.92亿元,支持漓江截污工程。二是筹措资金0.62亿元,支持服务业节能减碳行动。
核心提示: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全市与市本级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提请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三)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7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安排48.50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5.93亿元,增长55.7%;上年结余收入12.57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42.64亿元,增长34.9%;年初未安排补助下级支出。收支相抵,年终结余5.86亿元。
(四)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7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41亿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45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96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56亿元,调出资金0.11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0.74亿元。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新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总体安排情况是: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08.02亿元,支出105.89亿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2.13亿元,加上上年结余44.09亿元,年终滚存结余46.22亿元。其中:(1)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0.76亿元,支出70.76亿元,当年结余0亿元,年终滚存结余0亿元;(2)市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0.34亿元,支出0.27亿元,当年结余0.07亿元,年终滚存结余0.53亿元;(3)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10亿元,支出10.10亿元,当年结余0亿元,年终滚存结余0亿元;(4)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8.58亿元,支出17.69亿元,当年结余0.89亿元,年终滚存结余24.88亿元;(5)市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09亿元,支出0.76亿元,当年结余0.33亿元,年终滚存结余1.06亿元;(6)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84亿元,支出3.07亿元,当年结余0.77亿元,年终滚存结余6.88亿元;(7)全市工伤保险基金收入0.97亿元,支出0.75亿元,当年结余0.22亿元,年终滚存结余3.69亿元;(8)全市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49亿元,支出1.64亿元,当年结余-0.15亿元,年终滚存结余7.06亿元;(9)全市生育保险基金收入0.85亿元,支出0.85亿元,当年结余0亿元,年终滚存结余2.12亿元。
(六)政府债务情况。
2017年市本级到期政府债务49.13亿元,将通过自治区代理发行置换债券、统筹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等方式筹措资金,确保及时还本付息。
关于2017年新增债券资金安排情况,我们将根据自治区财政厅下达给市本级的政府新增债券额度,按规定程序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
核心提示: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全市与市本级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提请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三、完成2017年预算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稳财政增收,充分发挥财政职能。
一是进一步加强与税收征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分解落实收入增收目标,明确征管责任,加强工作配合,形成征管合力。二是加强跟踪分析,密切关注经济运行和企业经营变化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加强预测研判,切实提高收入征管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和有效性。三是加强收入征管,强化对重点税源、重点行业和纳税大户的监督检查,堵塞收入漏洞,深挖增收潜力。四是做实做优收入,统筹协调好财政收入平稳增长与逐步降低非税收入占比的关系。五是主动联合市直有关部门,精准把握上级政策扶持方向和重点,积极争取中央和自治区加大对我市的支持力度。
(二)稳投入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切实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履行支出预算执行的监管责任,强化结余结转与预算安排挂钩等机制,促进部门落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和民生持续改善。二是不断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督促各主管部门严格执行中央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对应收回财政的存量资金,按规定时间全部上缴国库;对收回的存量资金,统筹安排用于扶贫攻坚等重大项目;建立健全预算安排与盘活存量资金挂钩机制,对财政存量资金规模较大的县(区)或部门,扣减转移支付或压缩部门预算规模并提请市政府加大督查问责力度。三是积极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加快推进PPP项目落地;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投资引导基金运营机制,拓宽投融资渠道。
(三)稳财源建设,促进财政持续增收。
一是助力稳增长要财源。稳投资,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全力保障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稳工业,继续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支持传统重点产业转型升级增效,推动工业迈向中高端,重振桂林工业雄风;稳农业,加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积极支持农林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二是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育财源。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围绕“三去一降一补”,全力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是积极支持重大战略实施活财源。积极支持创新驱动战略,重点支持紧扣我市产业发展重大科技需求的科技项目和创新平台建设,推动构建创新发展的动力体系。积极支持绿色发展战略,支持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助推我市生态经济加快发展。
(四)稳民生保障,推进财政事业发展。
一是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进一步落实脱贫攻坚财政投入的责任,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二是推进民生和社会事业发展。积极推进为民办实事工程建设,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支持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加快发展,支持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三是加强民生资金使用监管。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加强民生资金跟踪监管,尤其要抓好财政脱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财政资金真正落到实处、发挥效益。
(五)稳改革支撑,促进财政科学发展。
一是扎实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合理安排项目实施节奏和力度,促进政策与预算相结合,提高预算的前瞻性。二是积极推进财政信息公开。严格按照财政信息公开要求,确保2017年预算、2016年决算以及“三公经费”公开全部到位。三是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减税降费政策。切实降低企业成本,助推企业发展和产业转型。四是深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五是坚定不移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以评价结果应用为关键,倒逼部门和地区改进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节约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公共服务水平,真正做到“用钱要问效,无效要问责”。
(六)稳风险防控,确保财政稳健发展。
一是严防政府债务风险。进一步完善全口径政府债务管理,严格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及时安排使用新增债券,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切实加强对债券资金使用部门和单位的监管。二是严防社保基金风险。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养老保险责任分担机制,通过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切实落实责任分担资金,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各位代表,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坚定信心,保持定力,克难攻坚,全力以赴完成全年财政目标任务,为打好基础设施建设攻坚战、产业做强升级攻坚战、脱贫攻坚战和推动“两个建成”战略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