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桂林晚报记者莫俊 通讯员龙昭昕)见自己的亲侄子平时总不务正业,于是出于一片好心雇用他帮自己干活,不料竟引狼入室,接连被其偷窃。22日,阳朔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盗窃案。
苏某和唐某是亲姑侄关系,然而苏某对这个已是而立之年的侄子印象并不好。原来,唐某平日里总是不务正业,成天沉迷于赌博,还欠下了很多赌债。
出于关心和照顾,苏某于今年2月雇请了唐某到自己开的经营部里干活。不过,唐某在帮苏某打工了半个月后,就辞职不干了。
因在外赌博输光了钱,欠下了很多赌债,唐某被债主催债没有能力偿还,想到之前给姑姑打工时,姑姑平时都把货款藏到经营部楼上的客房里,于是动了歪念。
今年3月20日凌晨3时许,趁守夜人员不注意,唐某悄悄潜入苏某的经营部,随后来到二楼的客房。此时苏某正在隔壁的房间里熟睡,唐某将客房顶开,并将客房内桌子抽屉的螺丝拧开,然后从中拿走现金人民币6000元,随后他又将抽屉恢复原样。
其后的一个月里,唐某又先后两次以同样的手段盗取苏某货款。
当唐某在对苏某进行第四次盗窃时,其盗窃的过程被苏某刚装的监控拍了下来。苏某得知小偷是其侄子唐某后十分生气,但她看在亲情的份上并没有报警。四次行窃,唐某共盗走苏某38000元钱,这些钱均被唐某通过赌博挥霍一空。
让苏某没想到的是,胆大包天的唐某在今年4月18日凌晨又去她家偷钱,好在被守夜人员及时发现并通知了她。而这一回,苏某彻底心寒,她选择直接报警。当唐某打开抽屉发现里面空空如也准备离开时,刚好被赶到的派出所民警抓获。
案发后,唐某的哥哥替其向苏某赔偿了30000元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苏某的谅解。
最终,阳朔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唐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