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普惠性幼儿园更普惠
提案名称:《关于加强我市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的建议》
提案人:九三学社桂林市委员会
关注理由:
多元普惠性幼儿园是指符合各地幼儿园布局规划,由国有企业、优质幼儿园、社会组织、个人等多方社会力量按国家和自治区办园标准举办的,接受政府补助,实行政府指导价,提供公益性、普惠性服务的学前教育机构。
目前,我市有多元普惠性幼儿园155所。从整体上来说,幼儿园机构民办多、公办少,具有一定水平的多元普惠性幼儿园严重不足,在城镇是“一位难求”,在农村更是难以寻觅。
当前,各县区政府对学前教育投入相对不足。而在有限的投入中,重心还是在公办幼儿园,而先天不足、基础薄弱,又使多数儿童进入的民办幼儿园无法享受国家的普惠政策,软硬件设施与公办幼儿园差距越来越大,政府有限的投入远远未能体现普惠原则。
此外,多元普惠性幼儿园收费标准过低,补助资金不足,民办幼儿园对申请成为多元普惠性幼儿园积极性不高。
按照有关方案要求,我市多元普惠性幼儿园保教费以1.4倍为上限。按照公办保教费每月350元计算,普惠性幼儿园最高可收保教费490元/月,很多幼儿园成为多元普惠性幼儿园后保教费低了很多。因此,很多民办幼儿园对申报多元普惠性幼儿园持观望态度,宁愿融资加大投入,提高收费标准,也不愿申请成为多元普惠性幼儿园。
委员建议:
首先,建议政府主导,科学规划,合理构建学前教育体系。积极争取将学前教育分阶段逐步纳入义务教育,努力构建政府主导、多元并举、优质协调、充满活力、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体系。在城乡规划中合理布局,提前预留幼儿园办园用地,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鼓励公建民营、民办公助、集团化办园等新型发展模式,逐步形成以公办幼儿园为基础,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多种形式办园格局。
其次,拓宽投入渠道,积极发展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应充分运用社会资金,拓宽投入渠道,从实际出发,开展公办学校联合办学、委托管理等试验,探索多种形式,积极发展民办普惠性幼儿园,鼓励优质公办幼儿园举办分园或合作办园。从规划、土地政策、资质准入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支持厂矿、大型企业、工业区、农村集体等利用自有土地开办幼儿园。教育部门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教育资源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优先改建成幼儿园等。
再次,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向普惠性幼儿园发展,并实施动态监管。建议通过增加财政资金安排、提高补贴额度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同时,建议加强幼儿园园区建设监督,改善幼儿园设施条件,培养能够胜任学前教育教学的教师队伍,解决数量和质量问题。
记者支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