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职业(工种)与等级、考试安排:
1、认定职业(工种)与等级:
养老护理员(五级/初级)、养老护理员(四级/中级)、养老护理员(三级/高级)
2、考试安排:
由人社部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并制订评价标准规范,由人社部门人社部门遴选的第三方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评价组织或用人单位)按照标准规范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并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考试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
理论知识考试以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
技能考核主要采用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
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 60 分(含) 以上者为合格。
养老护理员(五级/初级)、养老护理员(四级/中级)、养老护理员(三级/高级)每年安排多次考试,考试科目:理论、技能,共两科;
3、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依据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公告;
(2)、报名截止时间:考试前7-10天左右;
(3)、准考证领取时间:考前3-5天;
(4)、考试时间:依据准考证说明;
(5)、考试地点:依据准考证说明。
4、考评方式/考试科目: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上机无纸化方式进行。
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纸笔作答/实操方式进行。
5、考评对象和申报条件
(一)考评对象:
全国决策、调研、管理部门以及涉老机构管理人员;老年福利机构等老龄工作的事业单位;老年康复、护理、心理咨询机构技术人员(如各级养老院、福利院、颐养园、老年公寓等);老年产业有关部门。
(二)申报条件:
1、符合最新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规定的申报条件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