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导读:
总则
1、本细则是为了规范心理健康培训中心的工作,提高培训质量,保障学员的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心理健康培训的实际需要制定。
2、本细则适用于心理健康培训中心的全体工作人员和学员。
3、心理健康培训中心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学员进行考核。
考核目的
1、了解学员对心理健康知识的掌握程度,评估培训效果。
2、发现学员在学习过程中的问题,为学员提供个性化的指导和帮助。
3、激发学员学习的积极性,提高学员的心理素质。
1、心理健康知识:包括心理学基本概念、心理健康标准、心理问题的识别与评估、心理咨询与治疗等。
2、心理健康技能:包括心理沟通技巧、心理辅导技巧、心理危机干预技巧等。
3、心理健康实践:包括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服务、心理危机干预等。
考核方式
1、平时成绩:包括课堂表现、作业完成情况、小组讨论等方面的表现。
2、期中考核:包括心理健康知识测试、心理健康技能操作考核等。
3、期末考核:包括心理健康知识考试、心理健康实践报告、心理健康案例分析等。
考核标准
1、平时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
2、期中考核: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
3、期末考核: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
考核程序
1、心理健康培训中心应当在每学期初公布考核内容、方式和标准。
2、学员应当按照要求参加各项考核,逾期未参加者,视为放弃考核。
3、考核结束后,心理健康培训中心应当及时公布考核结果,并对优秀学员进行表彰。
4、学员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向心理健康培训中心提出书面申诉。
奖惩措施
1、对考核成绩优秀的学员,心理健康培训中心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考核成绩不合格的学员,心理健康培训中心应当安排补课和辅导,确保学员达到培训要求。
3、对无故缺席考核或考核作弊的学员,心理健康培训中心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罚。
其他事项
1、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本细则的解释权归心理健康培训中心所有。
3、本细则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心理健康培训的实际需要,适时进行修改和补充。
心理健康培训中心考核细则
总则
1、本细则是为了规范心理健康培训中心的工作,提高培训质量,保障学员的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心理健康培训的实际需要制定。
2、本细则适用于心理健康培训中心的全体工作人员和学员。
3、心理健康培训中心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学员进行考核。
考核目的
1、了解学员对心理健康知识的掌握程度,评估培训效果。
2、发现学员在学习过程中的问题,为学员提供个性化的指导和帮助。
3、激发学员学习的积极性,提高学员的心理素质。
1、心理健康知识:包括心理学基本概念、心理健康标准、心理问题的识别与评估、心理咨询与治疗等。
2、心理健康技能:包括心理沟通技巧、心理辅导技巧、心理危机干预技巧等。
3、心理健康实践:包括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服务、心理危机干预等。
考核方式
1、平时成绩:包括课堂表现、作业完成情况、小组讨论等方面的表现。
2、期中考核:包括心理健康知识测试、心理健康技能操作考核等。
3、期末考核:包括心理健康知识考试、心理健康实践报告、心理健康案例分析等。
考核标准
1、平时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
2、期中考核: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
3、期末考核: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
考核程序
1、心理健康培训中心应当在每学期初公布考核内容、方式和标准。
2、学员应当按照要求参加各项考核,逾期未参加者,视为放弃考核。
3、考核结束后,心理健康培训中心应当及时公布考核结果,并对优秀学员进行表彰。
4、学员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向心理健康培训中心提出书面申诉。
奖惩措施
1、对考核成绩优秀的学员,心理健康培训中心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考核成绩不合格的学员,心理健康培训中心应当安排补课和辅导,确保学员达到培训要求。
3、对无故缺席考核或考核作弊的学员,心理健康培训中心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罚。
其他事项
1、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本细则的解释权归心理健康培训中心所有。
3、本细则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心理健康培训的实际需要,适时进行修改和补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