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发放陕西中医专长医师证书的通知
各市(区、县)卫生健康局,省级医疗机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事业发展战略,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强中医专业人才培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和《陕西省中医专长医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研究决定,现就陕西中医专长医师证书的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证书发放范围及对象
(一)凡在陕西省从事中医临床工作的人员,符合《陕西省中医专长医师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并通过了中医医术实践能力考核,均可申请中医专长医师证书。
(二)申请者需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学历证明、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三)持有有效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中医师可优先申请,但需满足中医医术实践能力要求。
证书发放流程
(一)申请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市(区、县)卫生健康局提交申请材料。
(二)市(区、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专家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中医医术实践能力考核。
(三)通过考核的申请者由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颁发陕西中医专长医师证书。
证书发放时间安排
(一)即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为申请材料提交及资格审核阶段。
(二)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为中医医术实践能力考核阶段。
(三)考核通过后,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将于XXXX年XX月XX日前完成证书发放工作。
注意事项
(一)请申请者确保所提供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以免影响证书的领取。
(二)申请者需关注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或咨询所属市(区、县)卫生健康局获取最新信息。
(三)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联系。
联系方式
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邮箱地址:XXXXXXXXXXX。
其他事宜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此前已发布的相关政策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XXXX年XX月XX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