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2023中医确有专长公示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023年发布了《海南省中医确有专长人员名单》的公示,该公示是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医执业资格管理,保障患者权益和医疗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中医确有专长人员进行认定并公示,此次公示旨在加强行业监管,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确保患者能够获得专业、高质量的中医服务。
公示目的与意义
1、规范中医执业资格管理:通过公示制度,可以加强对中医执业医师的监督管理,确保其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资质,从而保障患者的治疗安全。
2、保障患者权益:公示名单有助于患者选择具有合法执业资质的中医医师进行治疗,避免因非法行医而受到损害。
3、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公示名单有利于树立行业标杆,激励广大中医从业人员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推动中医药事业的传承和发展。
1、公示时间:本次公示自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
2、公示范围:本次公示涉及海南省范围内取得《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的中医医师名单。
3、公示方式:公示采用网络和纸质两种形式进行,以便公众查阅和监督。
公示程序
1、申报条件: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参加中医确有专长人员认定:
- 具有中医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 在中医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工作满五年以上;
- 经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的中医医术考核合格;
- 无不良执业记录。
2、申报材料: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 个人身份证明;
- 学历证明;
- 职称证书;
- 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 近期免冠照片两张;
-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申报流程:申请人需登录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进行在线申报,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申报成功后,由海南省中医药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将被列入公示名单。
公示要求
1、真实性:公示名单应真实反映申请人的实际情况,不得虚报、瞒报、漏报。
2、准确性:公示内容应准确无误,确保公众能够获取到准确的信息。
3、完整性:公示名单应包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执业资格、从业经历等关键信息,确保信息的完整性。
4、及时性:公示应及时发布,避免延误影响公众利益。
后续处理
1、公示期满后,未被投诉或举报的人员将正式获得中医确有专长资格,可在规定范围内开展中医诊疗活动。
2、对于公示期内收到的投诉或举报,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将取消申请人的中医确有专长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3、公示期满后,如出现新的投诉或举报情况,相关部门将重新启动调查程序,以确保公平公正。
此次公示制度的实施,旨在进一步加强对中医执业资格的管理,维护患者权益,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健康发展,希望广大中医从业人员能够珍惜荣誉,不断提升自身业务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中医服务,也希望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共同营造良好的中医药发展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