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行医规定】
概述
《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是针对具备一定中医专长知识和技能,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的中医从业者颁发的证书,持有此证书者可以独立或在医疗机构中从事中医诊疗活动。
执业范围
1、持有《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的个人可以在注册的医疗机构内从事中医临床工作,包括针灸、推拿、中药等。
2、不得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场所进行中医诊疗活动。
3、不得在非注册的医疗机构内开展中医诊疗活动。
4、不得擅自使用未经注册的中医药品或治疗方法。
5、不得超出个人能力范围开展超出资质许可范围的中医诊疗服务。
执业条件
1、持有《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的个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 具有中医专业学历背景,或者通过国家认可的中医专业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
- 在规定的医疗机构内完成一定年限的临床实习。
-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行为规范。
2、持有《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的个人需定期参加继续教育,更新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执业监管
1、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持证人员的执业行为,确保其合法、合规开展中医诊疗活动。
2、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对《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持证人员进行管理和监督。
3、对于违反《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相关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者取消其执业资格。
4、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对《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持证人员的监督,对举报属实的行为给予奖励。
附则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解释,此前有关《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的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