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乐清中医师承名单公示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为弘扬中医药文化,传承和发展中医事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和相关法规要求,我市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开展了“温州乐清中医师承名单”的公示工作,现将公示名单公布如下,以供社会各界监督。
一、公示时间: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止。
三、公示方式: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现场访问等方式,向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意见和建议,公示信息将通过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发布。
四、监督机制:公示期内,如有市民对公示名单中的中医师承人员提出异议,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及时受理并核实情况,对于经核实属实的异议,将取消相关人员的公示资格,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五、后续工作:公示期结束后,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对公示名单进行汇总,并对公示结果进行正式公告,届时,所有公示名单中的中医师承人员将正式纳入我市中医人才库,享受相关政策支持。
六、感谢支持:我们衷心感谢广大市民对我市中医事业发展的关注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努力,推动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
七、联系方式: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欢迎致电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咨询热线(联系电话:XXXXXXXX),或发送电子邮件至(电子邮箱地址),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在此,我们再次强调,公示名单仅作为参考,最终入选名单还需经过严格的评审程序,请大家保持关注,共同见证这一重要时刻,让我们携手共进,为建设健康乐清贡献力量!
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XXXX年XX月XX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