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中医确有专长公示
尊敬的社会各界人士: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深化医教协同、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系列决策部署,现就黑龙江省中医确有专长人员名单进行公示,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黑政办发〔2021〕XX号)要求,经严格选拔、考核、认定程序,现将黑龙江省中医确有专长人员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访、电话等方式向相关部门反映问题。
公示对象
本次公示的对象包括以下人员:
1、黑龙江省中医确有专长医师:共计XX位,包括中医内科、中医外科、中医儿科等专业方向的医师。
2、黑龙江省中医确有专长针灸师:共计XX位,包括针灸推拿、穴位注射等专业方向的针灸师。
3、黑龙江省中医确有专长中药调剂工:共计XX位,包括中药饮片加工、中药制剂配制等专业方向的中药调剂工。
公示方式
1、通过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www.hljwjt.gov.cn/)发布公示信息。
2、在黑龙江省中医医院、黑龙江省中医药研究院等单位设置公示栏,公开展示公示信息。
公示异议处理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上述联系方式反映问题,相关部门将及时受理并核实情况,确保公示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后续工作安排
公示结束后,相关部门将对公示结果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进行相应的表彰和奖励工作,对于未通过公示的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其他事项
1、公示期间,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或撤回公示信息的,相关部门应及时向社会公告。
2、公示期间,请广大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监督,共同推动黑龙江省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特此公示。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XXXX年XX月XX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