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师妇科师承制度规范】
总则
1、本规范旨在明确中医师妇科师承制度的基本原则、条件、程序和要求,以保障中医妇科教育与实践的质量和安全。
2、师承制度是中医药传承的重要方式之一,通过师承学习,可以系统地掌握中医妇科的基本理论、临床经验和技能,提高中医妇科诊疗水平。
3、师承对象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学习能力和实践经验,能够接受严格的师承教育和考核。
4、师承教育应遵循中医基本理论、临床实践和职业道德相结合的原则,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提高师承对象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条件
1、师承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在18-60岁之间;
(2)具有高中或以上学历;
(3)热爱中医药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4)具备一定的中医基础理论知识和临床经验;
(5)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和其他疾病。
2、师承导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高级职称以上的中医执业医师资格;
(2)具有丰富的中医妇科临床经验和教学经验;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4)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和其他疾病。
程序
1、申请师承:师承对象向所在医疗机构提出师承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审核批准:医疗机构对师承对象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
3、签订协议:师承对象与医疗机构签订师承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培训学习:师承对象在医疗机构的指导下进行系统的师承学习和实践。
5、考核评估:师承对象参加定期的考核评估,以确保其学习效果和能力水平。
6、结业证书:通过考核评估的师承对象,由所在医疗机构颁发结业证书。
要求
1、师承对象应遵守师承协议,认真履行师承义务,积极参与师承学习和实践。
2、师承导师应履行职责,对师承对象进行悉心指导,确保其学习效果和能力水平。
3、医疗机构应对师承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师承制度的规范实施。
4、社会各界应关注和支持师承制度的发展,为师承人才的培养提供良好的环境。
附则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