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邑县中医师承名单公示
高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推进中医传承发展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在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的基础上,经过严格的审核程序,现将高邑县中医师承名单予以公示,此次公示旨在进一步规范中医执业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医疗安全和健康权益,同时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共同推动我县中医事业的健康发展。
【公示时间】
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止。
本次公示的高邑县中医师承人员共计XX名,具体名单如下:
1、张三(男,35岁,中医专业本科学历,具有十年临床经验)
2、李四(女,40岁,中医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拥有八年中医临床教学经验)
3、王五(男,38岁,中医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曾赴国家级中医医院进修学习一年)
4、赵六(女,42岁,中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拥有十五年中医临床工作经验)
5、孙七(男,37岁,中医专业大专学历,具有九年中医临床实践经验)
6、周八(女,41岁,中医专业本科在读,具有六年中医临床实习经历)
7、吴九(男,36岁,中医专业中专学历,具有七年中医临床操作经验)
8、郑十(女,43岁,中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拥有五年中医临床研究经验)
9、陈十一(男,39岁,中医专业大专学历,具有四年中医临床教学经验)
10、林十二(女,44岁,中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拥有三年中医临床实践经历)
【公示方式】
通过高邑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公布。
【公示期间反馈意见】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上述渠道对公示的中医师承人员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高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将对收到的反馈意见进行认真梳理和评估,确保公示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对于反映的问题,将及时调查核实并采取相应措施。
【后续处理措施】
对于公示期内未收到有效反馈意见的中医师承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于收到反馈意见且经核实属实的中医师承人员,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于公示期间发现的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确保中医药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高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将继续加强中医师承人员的管理和监督,不断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为广大患者提供更加优质、安全的中医药服务,我们诚挚欢迎社会各界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推动我县中医药事业的繁荣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