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中医师师承推荐公示
为了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中医药事业的传承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开展无锡市中医师师承推荐工作,现将推荐情况公示如下:
推荐对象
本次师承推荐对象为在无锡市范围内从事中医临床工作的执业中医师。
推荐条件
1、具有合法执业资格,且在中医临床工作中有显著成绩和贡献;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信誉;
3、具备较强的中医药理论和实践能力,能够独立进行中医诊疗活动;
4、无不良记录,未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行业禁入处罚;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具有3年以上中医临床工作经验;
6、愿意接受师承指导,并在指导下完成师承学习任务。
推荐程序
1、申报人向所在医疗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医疗机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推荐至所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3、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申请人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的师承能力进行评估;
4、通过评估的申请人,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出具师承推荐函;
5、申请人持师承推荐函到指定医疗机构办理师承手续,并与指导老师签订师承合同。
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在此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
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致电:XXX-XXXXXXX或发送邮件至:[邮箱地址],联系电话:XXX-XXXXXXX。
监督与举报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加强对师承推荐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推荐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欢迎社会各界对师承推荐工作进行监督,对于违反师承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特此公示。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XXXX年XX月XX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