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承出师证领取条件
基本条件
1、申请师承出师证书的申请人必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自然人。
2、申请人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能够独立承担相应的工作责任。
3、申请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4、申请人应当具备一定的文化水平,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
申请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护照等。
2、申请人的学历证明文件,如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
3、申请人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文件,证明申请人在申请前一定时间内的工作表现和业务能力。
4、申请人的师承关系证明材料,如师徒协议、师承合同等。
5、申请人的师承资质证书,证明申请人已经具备了相应的师承资格。
6、申请人的师承业绩证明材料,如学员的考试成绩、学员的技能证书等。
7、其他相关材料,如申请人的个人简历、推荐信等。
申请程序
1、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师承出师证书申请表》。
2、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
3、申请人所在单位将申请人的材料报送至当地教育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4、教育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
5、教育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申请人进行面试或考核,确定申请人是否具备出师资格。
6、教育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申请人颁发《师承出师证书》。
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申请表,不得隐瞒真实情况。
2、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确保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
3、申请人应当积极配合教育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审核和考核工作。
4、申请人应当按照要求提交申请材料,不得伪造、篡改、隐瞒真实情况。
5、申请人应当妥善保管《师承出师证书》,不得私自转让、涂改、损坏。
法律责任
1、申请人违反本条例规定,弄虚作假、骗取出师证的,由教育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取消其出师资格,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申请人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由教育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申请人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