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医师承考核方案
本考核方案旨在规范江西地区中医师承教育与考核流程,确保中医师传承有序进行,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通过师承考核,选拔和培养一批具有良好医术、高尚医德的中医药专业人才,为社会提供高质量的中医药服务。
考核原则
1、公平公正:确保所有参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参与考核,避免任何形式的不公现象。
2、科学严谨:考核内容和方法应科学合理,确保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3、注重实践:考核重点应放在中医临床实践技能上,以实际工作表现作为主要评价依据。
4、强调传承:鼓励传承创新,对传统中医药知识与现代医疗技术相结合的能力给予适当评价。
考核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江西省内从事中医临床工作的在职中医师及拟从事中医师职业的医学院校毕业生。
1. 基础理论考核
- 掌握中医基本理论、经典著作和临床经验总结。
- 熟悉中药学、方剂学、针灸学等相关知识。
- 能够独立分析病症,运用中医理论进行诊断和治疗。
2. 临床技能考核
a. 中医诊断技能
- 望、闻、问、切四诊法的综合运用能力。
- 中医辨证论治的逻辑思维和实际操作能力。
b. 中药调剂技能
- 中药炮制、配方、配伍禁忌等基础知识。
- 中药调剂操作技能,包括煎药、丸散膏丹等。
c. 针灸技能
- 针灸的基本操作技能,包括针法、穴位定位等。
- 针灸治疗常见病、多发病的临床应用能力。
d. 推拿按摩技能
- 推拿按摩的基础理论和操作技巧。
- 针对常见疾病的推拿按摩治疗实践。
3. 教学能力考核
- 指导学生学习中医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
- 参与或主持中医相关课程的教学活动。
4. 科研能力考核
- 参与中医药科研项目,提出研究思路和方法。
- 撰写学术论文或参与学术会议交流。
考核方式
1、笔试:测试考生的基础理论知识水平。
2、实操:通过现场演示或模拟操作的方式,评估临床技能。
3、面试:考官提问,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临床经验和教学能力。
4、教学实践:通过观摩或参与教学活动,评估教学能力。
5、科研报告:提交科研论文或项目报告,展示科研能力。
考核程序
1、报名:符合条件的参评人员需向所在单位或指定机构报名,并提交相关资料。
2、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的资料进行审核,确保符合参评条件。
3、考试安排:按照预定计划进行笔试、实操、面试、教学实践和科研报告的考核。
4、成绩评定:根据各项考核结果综合评定最终成绩。
5、结果公示:将考核结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6、颁发证书:对考核合格的参评人员颁发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考核时间与地点
1、时间:每年度具体时间由组织单位确定并提前通知。
2、地点:考核将在指定的医疗机构或考场进行。
附则
1、本方案由江西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解释。
2、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订时,由江西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