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中医师承政策文件】
济南市作为山东省的省会,一直致力于传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医师承制度,提高中医诊疗水平,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相关要求,结合济南市实际,制定了本政策文件。
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在济南市注册的中医师,包括传统中医师、现代中医师以及中西医结合中医师等。
基本原则
1、坚持中医药特色,传承中医药精髓;
2、遵循科学发展,提高中医药诊疗水平;
3、保障患者权益,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4、加强行业管理,规范中医师承行为。
中医师承制度
1、中医师承是指通过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理论和技能,成为具有独立执业能力的中医师的过程。
2、中医师承应遵循“师承制”原则,即由资深中医师直接传授技艺,徒弟跟随学习,经过一定时间的实践考核后,方可独立行医。
3、中医师承过程中,徒弟应尊重师傅,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学习,刻苦钻研,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4、中医师承应注重实践与理论相结合,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优秀中医人才。
中医师承程序
1、申请条件:申请人需具备一定的中医基础理论知识,并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选拔标准:由医疗机构或相关主管部门组织选拔,选拔过程应公开、公平、公正。
3、培训内容:培训内容包括中医基础理论、临床技能、职业道德等方面。
4、考核方式:培训结束后,进行实践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中医诊断、处方、治疗等方面。
5、颁发证书:通过考核的中医师,由相关部门颁发《中医师承资格证书》,方可独立行医。
监督管理
1、建立中医师承档案,记录中医师的培训、考核、执业等情况。
2、加强对中医师承活动的监管,确保中医师承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
3、对于违反中医师承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附则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
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XXX年XX月XX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