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中医师承名单发放是指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或其下属的相关部门)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相关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对具有中医执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师承关系的认定,并正式将他们列入中医师承名单。
以下是一份关于“辽宁中医师承名单发放”的内容示例:
辽宁中医师承名单发放公告
尊敬的各位中医师及相关人员,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及我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相关要求,现就辽宁中医师承名单的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的与依据
为加强传统中医药人才的培养和传承,确保中医药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医师承教育工作的通知》以及我省《关于加强中医师承教育的实施方案》,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开展中医师承名单的编制和发放工作。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需为持有国家认可的中医执业资格证书的在职中医师。
2、申请人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执业记录。
3、申请人在中医理论和临床实践方面具有一定的基础和潜力。
4、申请人需通过严格的师承考核,包括笔试、面试和技能操作测试等环节。
三、申请流程
1、申请人需向所在中医院或所属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辽宁中医师承名单申请表》。
2、所在中医院或卫生行政部门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核,并推荐至省中医药专家评审委员会。
3、省中医药专家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申请人进行评审,包括中医理论知识测试、临床技能评估等。
4、经评审合格的申请人,由省中医药专家评审委员会向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提交名单建议。
5、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名单建议进行审批,最终确定中医师承名单。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如有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将取消其中医师承资格。
2、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逾期未申请者视为放弃申请。
3、中医师承名单一经发布,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改或撤销,如需调整,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五、后续管理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将定期对中医师承名单进行复核,以确保名单的准确性和时效性,鼓励社会各界监督,对于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或需要帮助,请致电024-XXXX-XXXX或发送邮件至yxhzxx@163.com与我们联系。
感谢大家的支持与合作!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日期:[具体日期]
是一份模拟公告,实际的中医师承名单发放工作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细节和要求以实际发布的官方文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