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师承后考执业政策】
随着中医药事业的不断发展和国家对中医药人才的重视,中医师承教育已成为培养中医专业人才的重要途径,为了规范中医师承后的职业行为,提高中医师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制定本执业政策。
考试资格
1、具有中医学专业学历或学位的毕业生,可申请参加中医师执业资格考试。
2、已取得中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申请参加高级职称评审,并需参加执业资格考试。
3、已取得中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申请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1、《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等基础知识。
2、《针灸学》、《推拿学》、《气功学》等专业技能。
3、《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等临床实践知识。
4、《中医内科病证诊断与治疗》、《中医外科病证诊断与治疗》、《中医儿科病证诊断与治疗》等专科知识。
5、中医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等内容。
考试方式
1、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
2、实践操作:主要测试考生的临床实践能力和操作技能。
3、综合能力考核: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判断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考试时间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安排,每年举行一次中医师执业资格考试,具体考试时间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另行通知。
考试合格标准
1、笔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为合格。
2、实践操作成绩达到80分以上为合格。
3、综合能力考核成绩达到70分以上为合格。
证书发放
1、考试合格者,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发《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2、考试合格者,可申请参加高级职称评审,并需提交相关材料。
3、考试合格者,可申请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考试纪律
1、考生应诚信考试,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
2、考生应遵守考场纪律,不得扰乱考场秩序。
3、考生应对自己的考试成绩负责,不得伪造、涂改、转让考试成绩。
其他事项
1、本执业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修改,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通知为准。
2、本执业政策的解释权归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所有。
3、本执业政策未涉及的问题,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